第九十四章:太夫人家的道观之旅(三)(1/2)
一处春日明媚且十分幽静的地方,有二位客人来访,轻轻敲响了主人家儿的门。
主人家儿的人从屋内打开了房门,迎接了他们进去。
主人儿家热情的邀请他们坐下,他说道“此处无酒,但却有好茶,茶,可替美酒也乎?”
两位衣着华贵的客人们欣然接受了主人家用一杯热茶当作了美酒的提议。
众人围坐在小炉前,火炉炭火刚红,水便在壶里沸腾。
阳光照射在窗前,似乎与平时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窗前有几枝青色的不知名小花儿在太阳下幽幽地开着。
“二位当真是贵人,我这花儿,三年都未开过了,没成想,今日,二位来儿,竟然是开出了新花儿~”
主人家儿一边拿着小扇子,静静的扇着火儿,一边,抬头看向自己心爱的小花儿,随即说道。
“闲云大师今日莫不是吃错了药,说话竟是如此的动听,我若是没有记错,大师你曾和我说,此花乃是你从大临王朝废墟之下寻得的一颗种子,栽培多年,才生根发芽,是十年才开一季的奇花……
若是我没记错,十年前,我曾有幸看过一次……”谢汝卿坐在那阴暗之处,看着身处阳光之中,穿了一身洗到发白的道袍的白发童颜的闲云大师说道。
闲云闻言,轻笑一声,并不说些什么,只是将扇子扔到了坐在一边难得十分“乖巧安分”的齐司的手里,自己则站起身,坐到了不远处的竹榻之上,盘着腿,打起了坐。
齐司小时候曾见过这位老道……呸……闲云大师,可是有一段不大美好的经历,要不是这回儿是不得已有大事来找这老……大师,他是绝对不会来的……恨不得是有多远,就躲多远呢……
故而,当闲云莫名其妙的把扇子扔给他后,齐司只能是只能悲剧的当起了工具人,开始烹茶……
但齐司到底还没有忘记这正经事,一边烹茶,一边还小心翼翼的用手肘碰了一下谢汝卿,用眼神说道
“我的好叔叔,快上!咱们的大事儿可都要靠你了呀!”
“叔叔冲冲冲!为了咱们大雍的江山社稷!”
谢汝卿最终也“不负众望”的在齐司期盼的眼神下开了口说道
“你们云霄观内,是否有一弟子叫做云蓁。”
“嗯,是有一个,我记得应该是我师兄,也就是云霄观观主野鹤的徒弟。”闲云听到谢汝卿的话,闭着眼睛回答道。
“先前倒是个天赋异禀的好孩子,不过,听我师兄说,这姑娘这三年好似着了魔,和一个小丫头争风吃醋,平白耽误了功夫。”
“你将那小姑娘要过来吧,我记得你下头儿就一个徒弟,还出师去云游四方了,多个小姑娘,你也不寂寞。”谢汝卿这样说道。
“哟,这小姑娘哪里来的这么大面子,竟然能让你替她说话,你知道我的,闲云野鹤一个,游历山川,领略异域风情,才是我的梦想,带徒弟这个事情,我可比不过我师兄……”
“那姑娘的母亲是楚国已故的公主楚恣意。”闲云正准备高谈阔论,来拒绝谢汝卿,却不料,谢汝卿忽然说出这样一句话,直直打断了闲云接下来的话。
闲云几乎是立刻就睁开了眼睛,站起身,坐到了谢汝卿对面,踌躇不安的问道
“她的母亲是楚国公主,怎么可能呢……那小姑娘今年不过二九年华,当年恣意身死的时候……她应当刚刚出生才对,恣意乃是死于各国的军队围剿之下!
那尸体,我分明见过的,还是我亲手替她收的尸!
并没有任何的刚刚生产的痕迹……而且,多年来,世人皆知,楚国公主楚恣意存世的子女只有一人……乃是现下楚国唯一的异姓王,韩约……怎么会又多了一个出来呢!会不会是弄错了!”闲云此刻尽管努力压制着心下的震惊,但语气之中难免有些着急……
“你亲自收的尸体定然没有出错,但是,那姑娘的年纪却不一定是真的……”
“我派人查过了,恣意公主身死前,曾有足足三年时间待在边境大漠,而那姑娘正是生活于边境大漠中,自幼无父无母,乃是野狼喂养长大的,直到了约七岁的年纪,才在遇然之间遇到了外出游历,不慎掉入流沙之中的你师兄野鹤。
她救了你师兄,你师兄发现这小姑娘儿瘦似毛猴儿,衣不蔽体,不会行走,与狼一般靠四肢行走,不吐人言,只会狼叫,茹毛饮血,于是便动了恻隐之心,将那姑娘带了回来。”
谢汝卿微微停顿,接着又说道
“一个只会吐兽语的女孩儿,自然不会知道自己几岁,所以你师兄野鹤,便靠着摸骨儿的办法,估算出来她的年纪,有所偏差,也倒是可以理解。”
“就算年纪和地点对的上,那除了这以外,可还有什么可以证明她身份的东西……”
“先前,鄞王曾派人找过你师兄,你师兄野鹤说,捡到那小姑娘时,那小姑娘身上有一块儿黄铜做成的小锁片。
小锁片上的正反两面清楚的刻了一个云字和一个恣字,上面还有一幅简单的乳虎细蝶图,这幅图的出处,我想你是清楚的……”
闲云听到此话,不禁握紧了藏在衣袖底下的拳头,红着眼睛问道
“那她的父亲是谁……是谁……告诉我,我是楚国公主楚恣意的师傅,楚恣意的父母楚国帝后常埋于皇陵,她的兄长楚国先帝也长眠于地下,我是她在当世关系最为亲厚的人了……
她既然已经身死,我身为她的师傅……自然也有责任知道,她的孩子的父亲是谁……”
谢汝卿并不在乎闲云那十分牵强的逻辑,缓缓开口说道
“与楚国公主楚恣意有过缠绵缱绻的人,你心中应当了然,一人出世,一人已死,一人权倾天下……此等秘辛……你觉得我是有可能从何人的口中知道的。”
“好……我知道了……我这就把那个孩子收到我自己门下,我哪儿也不去了,我以后就好好的陪着她……像当年,陪她母长大亲一样……”
“三年,那人说了,他只想将人托付给你三年,三年后,他将那些腥风血雨全都解决掉,便会来将这孩子儿接回家。”
“他冷酷无情,手上占满了同胞的血,嗜杀成性,怎么能够养得好孩子,既然我知道了,这孩子……应该由我来养才是……”
“他说了,这孩子的母亲若是在世,定然是希望孩子能够在父母的身边养大,既然这孩子已经没了母亲,自然是由他这个做父亲的来养大,不必让外人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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