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少女与白龙 第七章.当我爱上女神(1/2)
江*市市区,某公路大桥上,一青年趴在不高的护栏边。
他低着头来回观察着下面湍急的河水,最终被那轮在暗沉的河水中倒影着的夕阳吸住了视线。
这名戴着眼镜,身材清瘦,应该比较斯文的青年,脸上却胡子拉碴,一脸衰样。
那身挡风大衣下的衬衫领子都黄了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而且他脚上穿的还是一双室内拖鞋,和着他这身邋遢的打扮一起看倒是毫无违和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精神失常的流浪汉。
而这个青年就是我。
我现在大衣兜里揣着一包未拆封的中*烟,还有一个崭新的打火机,右手抓着这一瓶啤酒虽然开瓶了,但还剩下大半的酒水。
现在我的意识是很清醒的,而且我也并没有什么精神类的疾病,同时我四肢健全,体温正常。
至少......
在一个月前的体检结果里,我还是很健康的。
除了或许会被说是“视力障碍”外的五百度近视,我应该也没什么该被划分为“病人”的地方。
但是我却感觉自己病了,病的很严重,全身上下总不自在,吃什么都没味,一坐下来就觉得浑身疼。
所以我去看了医生,医生让我做完一系列检查,然后看完我的检测数据,便礼貌的笑了笑说我没病,我很健康,回去多喝热水。
可没病我来医院作甚?!
就为了合理的多喝热水吗?
当然之后我已经喝了不知道几壶热水了,情况依然没有任何变化。
啰里啰嗦了那么久,我先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今年二十六岁,单身,名叫吕子乔...啊呸!
哈!我其实叫吕如乔。
“吕子乔”是我朋友们给我取的外号,理由就是因为我的真名和某知名情景喜剧里的一位主要角色就差一字,我听多了自己也容易搞混。
当然我和吕子乔完全不同,除了长得一点不像之外,平时我的话不像他那么多,嘴里也说不出什么看透人生的名言,更没有擅长过泡妹。
我平时是很严肃的、对待感情很专一,与人交往很呆板,可以说我和“吕子乔”一点不像。
从小开始我就是一个内向、不喜变通的人,相比起圆滑处事,我比较喜欢认死理,其原因只是因为我讨厌复杂。
由于说话做事都比较直接,我在学生时代没什么朋友,经常被孤立。
小学时我曾试着和别的同学打好关系,或许是因为我的笨拙、执拗,他们反而感觉我在招惹他们。
哪怕我和他们说抱歉,去认真解释我会这样说的原因,他们回应我的方式仍是一边唱着刺耳又轻快的歌一边围着我转圈。
而我就算是找到机会参加他们的捉鬼游戏也总是我当鬼,给我取各种我不喜欢的外号,甚至开始在我桌上乱写乱画,上课朝我丢纸团贴纸条,或者用笔尖刺我的后背......
由于我的沉默,他们变本加厉。
所以我放弃了用我那笨拙的方式和他们交好。
因为我意识到我其实并不是想和这些人做朋友,我只是想要他们别来烦我。
所以我将其中一个带头的人约出来,和他大打了一架,连过来帮他的我也一块打了,以至于事情最后闹到了校长室。
虽然后面我被人多势众的他们揍得鼻青脸肿,但最终只有我被喊了家长,受了一堆批评,而且这件事让我在班上甚至整个学校里也都被孤立了。
但这样至少他们不会再来我的桌上乱写乱画或是做别的无聊的事情了。
这样也挺好的,不是吗?
这件事之后但凡他们敢这样做,长得还挺高大的我就会挥着拳头去凶他们,表示出我好像要打他们的样子,他们就会立刻逃开了。
况且被孤立后,我可以安心的看书,知识可不会让我烦心,一旦懂了、记住了就一直在我的脑子里,并不会有莫名其妙的改变,正合我的脾气。
所以了解新事物和新知识一直是我所感兴趣的事情,因此我的学习成绩一直还不错。
在那件事以后,我升上中学,学校里面经常和我接触的人也都只是学委和老师,其次就是...食堂里面相和蔼又有点帕金森的打饭大妈们了。
然而在一般同学里面似乎他们背地都叫我“四眼仔”、“书呆子”。
明明我并不碍着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议论我?
或许......单纯只是因为我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吧?
可我又不是隐形女,性别也是男。
咱总不能去趟泰国,然后再去太空吃次辐射,回来脱光衣服,玩特殊play。
所以我可没法满足他们的要求,而且我也懒得和他们打交道,自然不需要改变自己在他们眼中的形象。
因此我习惯了沉默寡言,习惯了在自己的座位上独自看书,习惯了不和周围的人有什么交往。
而我的学习成绩嘛...还行归还行,其实我的学习天赋也就一般般,再怎么努力也就在班内勉强前十的水平。
我不像别的故事里主角,开局就是天才儿童。
生而为人,我很普通,普通的不能再普通。
尽管或许资质不算多差,但由于这世间还有很多比我更有天赋更有才华的人在做着同样甚至更多的努力,我想在学习层面名列前茅还是太难了。
有时候我会想:啊!这么多比我有天赋的人都在努力,为啥我不干脆当条快乐的咸鱼呢?
当然“天赋不足”可能也只是我对我自己无法前进的水平所找的借口,可我在饭后睡前确实没有做学习以外的事情。
为这事我绞尽脑汁想过很久,但我也想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哪儿出了问题,高考前也是为了再复习一遍我那些已经堆成“墙”的笔记和辅导材料,连着失眠好几天。
结果英语考试作文编着编着就睡着了,好在老天保佑,高考我还是考了个一本。
虽然我没上全国重点,在漫长的大学生活中我也没有太多变化,就是人比以前更懒散了些,也不常看书了,但这样空闲的时间一多,我倒是有了些经常说话的朋友。
或许是因为以往的我习惯了沉默的原因,现在为数不多的发言是我自己再三考虑的结果,不再像以前那样想到什么说什么了。
结果就有人对这样的我说:“嘿!你这人还挺不错的嘛!”,然后擅自把手搭在我的肩头,拉着我参加各种活动。
旁边有别人的体验挺新奇的,而且他们是一群和我以前经历中的家伙完全不一样的人,对于我的笨拙,他们也不怎么介意。
所以每一次他们的邀请我都会同意,也算是强迫自己对社交产生兴趣。
因此之后我以为我注定平凡的人生便出现了一个重大的转折。
某一天学校组织大型文艺汇演,我被拉着参加男女反串节目并被迫穿上兔女郎装。
当我走上台时,我那张僵硬到可以磨菜刀的脸上还画着夸张又花哨的妆,而这样的我见到了一个同样参与节目的西服女孩,她声音甜美,一身男装却也英气逼人,就算混在人群中也分外突出,甚至可以说是鹤立鸡群。
我的脸一下子松垮了下来,双目里好像有星光在闪烁......
......
“嗝!”
两颊略红的吕如乔打了个酒嗝,他看了一眼酒瓶,发现里面的酒水已经差不多见底了。
一口将剩下的酒水饮尽,他将酒瓶丢进了河里,然后再观察着酒瓶如何在水中飘转流动,直至再不见其踪影。
酒精没有让他的意识模糊,反而让他对那些埋藏已久的记忆越发清晰起来。
他将冻僵的手伸进大衣口袋,把里面的烟盒拿出来,撕开薄膜包装,打开烟盒,两指捏着滤嘴,最后将散发着醇厚的尼古丁气味的香烟叼在嘴中。
接着他再从大衣口袋里拿出崭新的打火机,“咔嚓”一按,火苗在寒风中摇摆个不停,在他将之靠近香烟时,火苗索性灭了,他只得再按一次,香烟才被成功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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