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我们同居吧!第14部分阅读(1/2)
的公寓。我安稳地过起平凡人的痛苦,无视母亲与潞湘的劝戒。我会回纪家看她们,但绝不会搬回那里住。因为我不配。
租约到期,我见到了房东太太。她依然慈祥,并没有为自己一房两租的事情感到歉意。她告诉我关于这个公寓的故事。我只是听着,不作任何评论。过了这么久,我早已经不信了爱情。
当房东太太问我丫头的去向,我支吾半天,却说不出所以然来。林夕蓝,这个名字,早已经随着飞往澳洲的飞机,消失在我的生命里。我是纪天翊,为何要为一个不值得我相信的女子伤心难过呢?
搬出公寓的那天,我把那张大头贴留下。看了千万次的照片,终于被我搁浅在这里。让照片与回忆一起埋葬在公寓里。我知道,自此,我纪天翊与她林夕蓝,还有那个城堡般凌乱的家,便再无瓜葛。
实习,找工作,我拒绝我的曾经的父亲纪俊雄的帮助,独自在一家不大的外贸公司找了份工作,工作虽辛苦,却满足。至少我凭的是自己的努力,不是纪家的财力。我知道自己这样做,也许会令妈与潞湘担心。但我只想证明我自己。为了证明给纪俊雄看,就算没有他,我纪天翊仍然可以。
不知觉,四年时间悄然而过。四年,不出意外的话,丫头应该能拿到澳洲某所大学的证书了吧!不可否认,这个名字,仍然会出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毕竟,她也算是我名义上的妹妹,即使我不是纪家人,但户口本上的那一栏,却一直未做更改。
她回国,潞湘就第一时间通知我。我冷漠地应了一句哦,关我什么事情。
再次重逢,仍然是loveanl,我们的分手之地。也是我们爱情终结之地。我轻笑,她依旧用那双无辜的眼神望着我。好,我承认,我确实被震撼到了。但是我的骄傲,我的自尊,统统提醒着我一件事情。她曾经欺骗过我。所以我自私地选择保护自己,竖起刺猬的尖刺,用尖锐的言语伤害她,也伤害我自己。
她强忍着泪水,倔强地望着我的模样,令我心疼。我甚至不敢与她对视,怕自己忍不住心软。我狠心地赶她走。
丫头走后,我碰见了姗姗来迟的程心怡。她大骂了我一顿,字字犀利。她说“纪天翊,你是不是脑袋秀逗了?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她林夕蓝。她是什么样的人,你又不是不了解?你真的以为她会稀罕你们纪家那几个臭钱吗?”
没错。我怎么可以如此愚昧。丫头,我曾经自诩很了解你。现在的我怎么可以不相信你呢?
也许是爱太深,所以才麻痹了自己的眼睛,容不得对方半点的不坦诚。
原来在情感上,我并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成熟。我也只是个凡人,有着人性最自私的弊端。
丫头,选择与你重新开始,我便知晓,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去面对。
纪俊雄,我曾经的父亲,现在膝下无子,而爱着你的我,必须要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踏上他们从小为我铺好的道路,接管纪家的生意。
我们之间的关系,也会异常的复杂。但是我只能笑着说,我甘之如饴。
所以,为了所有人都幸福,我选择与纪俊雄达成交易,以七年为界。七年后,我回来接管纪家的生意。至少,我还有七年的时间,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这也是夕蓝所希望的,她渴望我与纪俊雄和平相处。丫头,我爱你,一直!
〖番外六程心怡专区〗
我是程心怡。
别人都说看起来没心没肺,总是把笑容挂嘴边。只有丫头才知道嘻嘻哈哈外表下缺乏安全感的我。
丫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俩度过很多美好的日子。
初中的我,因为喜欢上一个人,而变得很叛逆。如果不是因为夕蓝丫头的话,也许我就是一个小太妹。
所以丫头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看着蓝丫头与纪天翊磕磕碰碰的感情路,我仿佛看见了曾经的我。曾经那个以爱情为中心的我。
如果不是遇见杨伊,也许我会一直陷入烈火的泥潭。
爱情,从来不在原地等人。
没有哪个女人甘愿遥遥无期的等待。
丫头是幸福的,她和天翊错开了三年,却依然可以冰释前嫌地在一起。但我和烈却不同。
当他带着风尘仆仆后的沧桑归来,笑着对我说,心火,我回来了。
我先是震惊,然后也有片刻的犹豫,这个我思念了那么多年的男子,此刻竟真的出现。午夜萦回,太多种场景,但当他真实地出现,我却发现这已经并不是我想要的。
我会想起杨伊亲昵地擦拭我嘴角的残渍,会想起他细心地帮我整理衣服的折痕,会想起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让我坚强一点,会想起他太多太多的好。
所以我同样也笑着对烈火说,烈火,我们已经成为过去了。现在有一个人对我很好。
他先是错愕,然后也笑了,留下一句还是朋友。
他走了,这一次是彻底地离开我的生命里。
即使我的心,还是会有那么一点难过的影子,但是早就没有当初的撕心裂肺。
再见,伊堇烈!
我已经不是你的心火,你也不是我的烈火……
〖烈火,心火,双火相扣〗
我叫程心怡,她叫林夕蓝,他叫伊堇烈。
我自称心火,为自己的心而跳跃的火。
她自称蓝魅,钟爱蓝色无敌魅力。
他自称烈火,燃尽一切的熊熊烈火。
懵懂的叛逆期,心火喜欢上了烈火,双火相遇,是相融抑或毁灭?
已经记不清楚自己何时喜欢上他,只知道自己喜欢看他棱角分明的侧脸,欣赏他专注打球的表情,思念他低沉温柔的声音。曾经以为,这便是人生的全部,无可替代。
夕蓝说,烈火是火,燃尽一切终会走。
我说,我也是火,双火相遇,会有融合的一天。
我贪恋在我们一起营造的温馨氛围里,我一直以为烈火也喜欢着心火,我们彼此相互吸引。
烈火说,心火,我们去酒吧。
烈火说,心火,我们去ktv。
烈火说,心火,我们去看星星。
他说什么,我都点头。因为心火喜欢烈火。
烈火说,心火,知道吗?你很像一个人,一个我曾经很喜欢的人。
烈火说,心火,我不能喜欢你。
烈火说,心火,我要走了。
他说什么,我仍然点头,因为眼泪不能留住他。
自此,心火的世界里没有了烈火。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烈火喜欢的人从来都不是我。
夕蓝说,我是林夕蓝,你是程心怡,我不是蓝魅,你不是心火。
从此以后我决定乖乖做个好学生,不逃课,不打架,不喝酒。
夕蓝说,心怡,不要再想他了。
我说,丫头,有种感情,是一辈子忘不了的。
双火相遇,注定了烙印。
我叫伊堇烈,她叫程心怡,我的她叫应若雪
我自称烈火,燃尽一切的熊熊烈火,却燃不进冰雪的心。
第一眼看见她,我以为见到若雪。
喜欢触摸相同发丝的柔软,喜欢看她微笑时嘴角的酒窝,喜欢她认真不服输的性格,喜欢她偶尔的小坏。
她说她叫心火,为自己的心而跳跃的火。
烈火带心火去酒吧,去ktv,去楼顶看星星,做一切我和若雪有过美好回忆的事情。
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一切不对了,我想逃避。
心火,知道吗?你很像一个人,一个我曾经很喜欢的人。
心火,我不能喜欢你。
心火,我要走了。
我走的跟潇洒,但我的心却遗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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