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女孩那些年第86部分阅读(1/2)

乱』了。你觉得这样成么?万一我老娘那里『露』了怎么办?可不能让你嫂子知道啊……

我说你怎么这么不放心自己亲妈啊?这种事儿,但凡伯母为你着想,不像你的婚姻受到冲击,绝对不会透『露』给嫂子的!只是,我有点担心另外一件事!

老金忙问是什么事。

我说还能有什么,你那个了不得的亲妹妹呗!她和你媳『妇』关系这么好,要是白雯和伯母见面之后,她透『露』出去,那你可就惨了!

老金想了想,说这也好办,我来安排!

于是,在老金一边怀旧一边伤感一边喝酒的这个晚上结束的时候,做出了一个决定。

次日,他照常接媳『妇』,照常上班,然后动员金夏陪着楚楚出去玩,家里面只留下一个伯母;而我,则扮演护花大屎的绝『色』,将白雯带到家里面,和伯母见面!

尼玛,这一定会是老金生命中的重要历史事件啊!_

第三百六十三章 忘记你是今生最难的事

最快更新!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白雯姑娘,也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和她见面。

老金无法分身,我成了他全权委托代理人。在酒店的楼下,我见到了白雯。

她和我想象的有很大的偏差,怎么说呢,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漂亮。

可能是我见过的高分女孩比较多吧,她在我的审美里面,也就是勉强能及格的那种。属于平平淡淡,瘦瘦小小,丢在人群中,绝对不会引起旁人关注的那种女生。

唯一有特点的,应该是她的身材比较单薄,也显得比较年轻,不像是一个半大孩子的母亲;还有,她的眼睛很有特点,属于那种丹凤眼,细看起来,比较有女人味吧。

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特点了。见到我之后,白雯的眼神中有点羞涩,有点恐慌,也有点不安。但很快,随着和我的沟通,她放松了下来。

我倒也觉得,自己还真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亲近的人,老金找我给他办这件事儿,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

其实我也没有多说什么,因为白雯的普通话不怎么样,所以,交流也仅仅在于围绕着老金的一些简单信息,如此而已。

到了老金家里,我的任务就完成。看着伯母和白雯之间的亲近,为白雯端茶拿点心的忙碌,我知道这个时候,我真的是个电灯泡了,必须离开。

此刻,楚楚和金夏出门玩了,我无处可去。于是,想了想,干脆打车去酒吧。找个地方喝点吃点。

在古城那里吃了两份小吃,然后就扎进了“天堂”酒吧。

等于说,整个下午,我就在酒吧里面耗着了。酒吧的氛围,是让我最放松,最舒服的。虽然下午的时候没有演唱,但就是坐着喝点,听听音乐也好啊。

点燃一支烟,让火光忽明忽灭,我细细的回想老金的故事,总觉得太不真实。

这样离奇曲折的爱情故事,超过了我的想象,甚至超越了不少影视剧本的编剧。

两个旧日的情人,各自有了彼此的婚姻,却依然想要在一起,哪怕是双双离婚在一起,这一定是个错误,这绝对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但想想看,在他们的故事里面,到底哪里错了呢?老金这十年来,为了白雯不懈努力,这有错吗?白雯为了年少的爱人,两次追寻老金的足迹,甚至不惜为了他破釜沉舟,这也有错吗?爱情本来都没错,这本应该是轰轰烈烈的典范,本来应该是可歌可泣的传奇,怎么就会错了呢?

我用了超过一个小时的时间思考这个问题,分析他们究竟错在哪里,最终得出的结论,便是时间!曾将的他们,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岁月能够带给他们的,只能是一场苦涩的回忆。

爱情,或许是从某个瞬间开始的,或许是从某个回眸开始的,或许是从她或者他的一个侧脸,一个曲线,就点燃了熊熊的火焰!

为了爱情,尤其是年轻的炽热的爱情,往往可以让人不顾一切的付出。

当彼此付出了所有的时候,让彼此倾注了全部之后,这样的感情,自然是万水千山,时光荏苒也不能阻断的吧?所以,老金和白雯,才会有这十年的感情纠葛,才会有这十年的缠绵悱恻。

他们是故事的主角,是饱受思念煎熬的恋人,是想爱而不能爱的可怜人。但是,他们毕竟还有这千丝万缕的联系,还可以在这十年之间,找到对方,两次相逢相聚!

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说过了再见,就再也不见。十年间能有两次重逢,已经是是奢侈的幸福,难道不是吗?

其实,在我的心中,也有一个不愿触及的角落,那里藏着一个女孩。

杨欢,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孩,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朋友。我曾经天真的以为,在茫茫人海中和她相遇,我们相遇相知,相互给了彼此,我们将是一生的伴侣!

可是,毕业那年,她离开了北京,去了大洋彼岸。从此以后,我们断了联系。五年了,已经快五年了,杳无音讯,我想,我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她了吧。

她离去,我没有哭,甚至表现的十分淡定。因为她是成绩比较优秀的学生,出国深造,是更好的选择;而我,则是一个很多科都补考通过的学生,在大学四年里面,甚至没有任何一次获得过哪怕是最低等的奖学金。

她是『插』上翅膀的天使,飞向更高的天空;而我是碌碌无为的凡人,仰望天空中的星辰。

毕业后,我便成了独自一人,有了工作,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女孩,拥有了一个接一个的女人。我不空虚,不寂寞,我的生活充实,有着能够满足自己的小小精彩。

但是,就像老金一样,第一次的爱恋,永远是一生中最美的!

就算我不刻意伤感,就算我说不再留恋,就算我轻易不愿回忆……但这不代表,我对于初爱的那份特殊的感情不存在!这份感情就在那里,永远绽放着光芒,有增无减。

杨欢,她就如同老金故事中的白雯,是我永远的期待。

那些关系青春的回忆,借着别人的故事,再一次的,在我的血『液』中肆意流淌。

想想看,当年的我,为了我心爱的女孩,同样付出的也是我全部的真心!

那一年,我恋爱了,我觉得除了我的女朋友杨欢,一切都不再重要!我的歌为她而唱,我可以不去上课不写作业,却不能不用尽一切脑筋,来对她好。

那个时候,我们只是穷学生没有什么钱,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每个月只有几百块的生活费。所以,后来我干脆去外面做兼职赚钱,一个月多的时候,能赚一千来块钱。

于是,整个大学四年,虽然还是穷学生,我们两个都没有为吃喝穿用发过愁。我可以偶尔带她去外面吃必胜客,还可以每个月给她买新衣服。

不错,虽然我们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我决不允许我的女朋友,因为物质方面的种种,不如其他的女孩。

这算是一种宠爱?还是一种不正确的态度?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无条件的对自己的女人好!我如果连这些都给不了,还怎么成为她的依靠,她的伴侣?

更何况,这些钱不是我偷来的抢来的,是我辛辛苦苦做兼职赚来的。全都花在了她的身上,我无怨无悔;看到她开心,我幸福快乐。

当然,那些时光都已经远去,就像很多歌里面唱的那样。

年轻的我,曾经带着纯真的情感,深深的爱过,就不会后悔。我已经尽力!

虽然,我曾经后悔过,没有听她的那句“张浩,你也应该好好把成绩提高,那样将来我们可以一起出国了”……那个时候,我不以为然的认为,出国神马都是很遥远的事情,只要我照顾好现在的她,就可以了……

可是,时间太快,转眼就各奔西东,海角天涯。

往事历历在目,只是已不能追。

一时间,很多深藏的记忆都翻滚起来。这些回忆让我想起了她的一颦一笑,想起了那些美好而又平凡的点滴。

忽然间,我似乎开始真正理解老金和白雯他们的故事能够在十年之内不断的纠缠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真的曾经和命运抗争,用燃烧的血肉和生命争取重逢的机会!

在这一点上,他们都是勇士!而我和杨欢,虽然曾经爱的那么认真,认定了彼此会是一生的伴侣,但我们却都仅仅是现实中的懦夫而已。

酒已尽,泪已干。

往事不可追,初爱最难忘!

我想,不管老金和白雯的故事怎样收尾,在他们的一生当中,都不可能忘记彼此。

而我,对杨欢的感情也是如此吧。

就算世界末日到来,就算山无棱,天地合……_

第三百六十四章 过年七天“乐”结束了

最快更新!

我并不清楚伯母和白雯是怎样谈及老金的事情的,但最终的结果,还是让人欣喜的。【‘

白雯终于认清了现状,放弃了双双离婚和老金在一起的念头,决定好好的走完今后的婚姻生活的道路。

随后的几天时间里面,白雯都没有出现,出现的时候,就是即将离开的时候了。

她邀请老金夫『妇』,金夏,以及伯母,一起吃了顿饭。我和楚楚都没有参加,但想来,这顿饭的主题,和伤感遗憾无关,更多的应该是体现亲情吧。

一对相爱了十几年的恋人,从少年时代走到今天,依然彼此喜欢爱恋,这本来就是一场极其难得的缘分。而故事的双方都够有各自的婚姻,各自的归宿,这也未尝不是一个最好的结局了。

在未来的岁月里面,或许他们之间的感情会变淡,又或许会变得更加深沉,这些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在思念的世界里面,他和她早已经是真正的亲人。

是的,在伯母和金夏的眼中,这个女孩子,这个大姐姐,就如同她们的女儿和姐姐一样,是她们的亲人。

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她和他还会再不同的场合相见重逢。但那一刻,他们不会再有疯狂的挣扎,有的只是一句好久不见。

看到这样的结局,不知道为什,我倒是觉得松了一大口气。感觉我还挺『操』心自己兄弟的事儿的。或许,是因为我们俩的交情铁,或许,是因为他们的故事,引起了在我心中强烈的共鸣吧。

白雯和老金的事情尘埃落定,离开大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感意识到自己其实来大理是度假休闲来的尼玛,前面几天里,我这简直就跟搞敌特工作的地下党一样啊,而且哥还不是党员啊!

过年的七天假期结束了,老金这几天已经开始回设计公司上班了,我和楚楚,外加一个金夏,三个人成为了一个组合。

在这几天时间里面,我发现了楚楚很多的有有优点,比如说特别懂事,特别有眼力价。而且,『性』格还真是挺好的。但同时,我也意识到她的心里面藏着很多的事儿。比如,她从来不说家里面的情况,也不说自己什么时候打算回江苏。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我俩相处的很愉快,而且我也的确找到了有个亲妹妹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觉得心里面很充实。

唯一让我觉得无奈的,就是金夏对我的态度。小丫头似乎认定了我不是好人,而她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张浩!我才不想跟你一起出去玩呢!也就是为了陪着楚楚姐姐,不然的话,她被你拐跑了怎么办?

尼玛,能说脏话么?天地良心啊……

我也忘记是几号了,反正这天我接到了阿九的电话,他说浩子啊,今天是我回去上班前的最后一天了,你们还有什么想逛的地方,我陪你们走走。

听到他这样说话,我有点意外。阿九有工作?尼玛我以为这小子随时闲得很,是24k纯正小混混呢!

我们约了地方,阿九今天也开了一辆车,黑『色』的现代,不知道这车是睡的,虽然是好几年的车款了,但擦得还是很干净的。

接上我们,阿九见我们没有什么确定想去的地方,就主动请缨,带我们去逛当地的玉石翡翠市场。以前我从来没有留意过这些珠宝首饰什么的,但来到这个市场之后,也算是开眼了吧!尤其是翡翠饰品,量很大,很多都很漂亮。

价格也比较公道当然,前提是阿九带着我们的时候,说了当地的方言。

我见到一只标价一万多的翡翠手镯,当时非常心动!我想给阿琴买下来!

店家也看出来我喜欢这个,一再鼓励我买下来。怎么说呢,当地人买东西还是非常友好的,说普通话的语气,也都很中听,给人忠厚商人的感觉。

最终,这只手镯确定下来的价格是6000块。

我都准备掏钱了,结果阿九来了一句浩子哥,不急嘛……

我心中一动,不知道这小子是什么意思。

结果阿九笑得非常贱,跟我说道浩哥啊,买一只就够了么?你女人这么多……

我艹,这句话一说,楚楚和金夏两个小丫头直勾勾的盯着我,感觉跟看『色』狼的没什么两样,看的我都发『毛』了。

这个时候,我狠狠的给了他一拳,说道哥们,你别『乱』说啊,我也是有未婚妻的人……

不过,这话说出来我自己都违心的!因为阿九等于提醒我了,一只手镯确实不够!

我给阿琴买的话,算是给自己未来的老婆买首饰。那怎么能给自己老妈买一只?她老人家为我辛辛苦苦一辈子了,省吃俭用的,还没有什么好的首饰呢!而且这里的价格,确实比大城市以及商场里面便宜不少!

想到这里,我更觉得,就算是买的话,也应该先给自己老娘买一只像样的翡翠手镯才是。而如果给自己母亲买,可能颜『色』就要选比较深『色』的好一些了!

标准变了,自己就不能直接付钱了。而且这里这么多家店,这么多琳琅满目的翡翠玉石,真心的,我挑花眼了!

我还意识到,我来一次云南,这边正好是卖翡翠玉石的集散地,能不给周围的人带么?至少,齐天得有礼物吧?人家对我那么好,圣诞节的时候,还陪我到这么晚……

我楼上还有四个小丫头,也要带点礼物吧?

还有安琪!这个时候,她已经考完研究生了吧?虽然不知道她的成绩如何,虽然不知道我们之后还能不能再和从前一样,但如果再见面,送她一件礼物不是很好么?至少,也能让她明白,我是那么的喜欢她!

给周围的人带礼物这种事儿不能多想,要不然就是无穷无尽的烦恼。不是买不起,而是你一说带礼物,要带的可就多了!给这个有给那个没有的话,自己这关都过不去!

所以说,人真的是自己给自己惹麻烦的动物啊!

最后,我决定将这件事情暂缓!反正也还要在大理多呆不少时日,等我回去好好列个单子。然后等哪天老金有空的时候,陪着我来这个市场采购。我估计我买得多的话,还能有更实惠的价格。

而且,阿九也悄悄提醒我说,老金对玉石比较在行,真假bc都能一眼看出来。买多件的话,难免走眼,下回带着老金来是最稳妥的。

最终,我们看的是大饱眼福。而唯一我买下的,是一件翡翠的挂坠。

这件翡翠挂坠我一看就觉得惊艳(也是我平时对这种东西没有任何概念)晶莹剔透,有点像是果冻的颜『色』,整体蓝绿『色』,好像包裹着一汪泉水!

而造型,是一只竹节,非常精美。

店家跟我说,这是冰种的翡翠,种水极佳,胶感十足,属于上等货!

这个我倒是相信,因为就算是我这个外行也看出来这是好东西了!太透了!

于是,我把它买下来,送给了楚楚别人的礼物可以缓一缓,身边就跟着自己的妹妹,一定不能空手的。

为什么单独买了这件呢?首先是我注意到,楚楚其实是非常喜欢逛这些饰品玉石店的。她从来不买,但见到这只吊坠的时候,显得非常喜爱的样子,甚至有点爱不释手。

而且,我觉得既然和人家结拜了兄妹,还没有送过什么像样的礼物。楚楚喜欢这只吊坠,就送给她好了。

楚楚开始的时候,有点吃惊。没想到我是买来送给她的。因为店家报的价格比较高,300块钱,她虽然喜欢,但是绝对不可能自己买的。不过阿九很懂行情,直接帮我砍价到了900,这就等于三折了!

买下来,店家提醒我说,这个竹节造型的吊坠,名字叫做“竹报平安”。

寓意也很不错,楚楚非常喜欢,脸红着接受了,显得非常开心,当时就把这个挂坠套在了脖子上。她的皮肤比较白皙,戴着这个一汪水一样的翡翠,真的挺好看的!

这个时候我更加觉得,要是自己真的有这么个妹妹,估计我爸爸妈妈也会很开心吧!女孩子么,做女儿也好,做妹妹也好,是最招人疼的。

-,_

第三百六十五章 重做酒吧歌手

最快更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