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赵新作演绎都市男女大戏:内衣第5部分阅读(1/1)

合适。马晓静的长相是中小学里最得宠的样版圆脸浓眉大眼小嘴酒窝中等身材,外加上学习好,当年被高年级男生猛追。我一周之内劫了她八次,开始她不说话,只躲,她躲到哪儿,我自行车的前轱辘就顶到哪儿,后来她边躲边笑,再后来,就答应了。 真的只是个马子,我跟她泡了一个礼拜,就把她甩了。傻了吧叽的,除了说她们班的事,最远能扯到她们年级,我烦了,就懒得再找她,她也没来找我,起初还互相“照个眼儿”,再后来,纵使相逢应不识。所以,当立轩大二那年暑假,头一次把她领进家门,我刚打厕所出来,光着膀子,嘴里叼着报纸,手里还正系皮带的瞬间,我与马晓静迅速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立轩总是能干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从马晓静这儿,我早就该看出来了。 马晓静一毕业就出国了,剩下立轩一颗破碎的心让我们家里人帮忙收着。我不忍心看着立轩消沉,让他好歹找个工作,他充耳不闻,每天只关在屋里拉着窗帘听伤感的流行歌曲。二十多岁的人了,躺下半人多高站起来一人多长,让人看着真他妈于心不忍。 我背地里骂马晓静不是玩艺,海青说“你算了吧,男人,不能这么说自己的初恋女友。” “谁是我初恋女友?海青,你才是啊。” “那马晓静的脸蛋,当年谁第一个啃的?”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看你海青真够三八的就不能让你知道点事儿吃陈年干醋呢吧?” 海青悻悻地说了句“放屁”,就陪我妈聊天去了。 但谁知道我阿拉伯语说得比中国话还好的高材生弟弟立轩竟因为失恋而恶补流行歌曲而当上了歌手。 开始我还劝阻,到底书香门第,干什么不好干嘛唱歌呀?可他说“我乐意,轻省,挣钱又多,我喜欢唱歌。” 我没办法,只好说“如果你一定要唱,就唱吧,可是你的专业废了,我还是觉得可惜。” 立轩板着脸说“我自个儿不觉得可,就不可。” 行行行行行。 妈气得脸色铁青“唱歌?何立轩,你读了十二年书,受了四年高等教育,从大学出来你居然去唱歌?” 立轩就跟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盯着天花板。 我劝“妈,立轩喜欢唱,就让他唱呗。” 海青也说“阿姨,只要是真心喜欢的事,就让他干干试试。”

弟弟(2)

我妈也不是善茬“他还真心喜欢马晓静呢。” 立轩红了以后,就从家里搬走了。 海青也适应不过来“这么一个木了吧叽的立轩,怎么就成了歌星了呢?你告诉告诉我,心理怎么调试?” 再后来,随便打开电视就是立轩的时候,海青的“三八”劲更成瘾了“说说说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立轩有过人天分的?” 什么时候?我能告诉你吗? 我和海青,饮食男女过着平淡生活。她爱看电视,我爱在“联众”打牌,各不相干,与世无争。 但她最近迷上了看《绝对星内幕》,就是那种把明星请到直播间,专往人家伤口上洒盐的节目,不把嘉宾弄得涕泪横流不罢休。海青每每陪着人家流眼泪,我就说“你省省行吗?你说,人家今年总得二十来岁吧?不是奶奶带大的就是姥姥带大的,奶奶和姥姥还有几个活着的,然后上来就问人家‘你奶奶或者你姥姥现在身体好吗’?废话人都那么大岁数了能没点病吗?” 海青恨不得啐我一脸。 她不知道,这个节目做立轩那期的时候,来采访过我。 被我啐回去了。我不能容忍立轩被人这么耍弄。我打小就见不得他们欺负立轩。 但我理解立轩,人在江湖,总有游戏规则。那天播出他那期的时候,我还是端端正正地与海青一起坐在电视机前。 女主持人问“立轩,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登台是什么时候?” 立轩想了想,说“十一岁吧好象是。” “是在中学?” “对,初一,刚上初中。” “能给大家讲讲当时的状况吗?” 我突然紧张起来了。屏幕上的立轩也有点不自在似的坐立不安,我起身去倒水。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唱歌,可是觉得自己唱得特别难听,根本就不敢当着人唱。我哥就说,你怕什么呀?你就当着人唱一次试试,就当练练胆儿也值啊。” “学校那年汇演,我就鼓足勇气报名了。” “天天回家练,关上门,我哥当观众,我一遍一遍地练,我哥就给我指导,因为是首英文歌,我哥帮我纠正发音。练得做梦都在唱,做梦都不会唱错。” “到演出那天,我还化了两个小红脸蛋,穿着白衬衫蓝裤子就上台了。” “一上台,看见台下黑鸦鸦的人,就晕场了。等前奏放完了,全校师生就听见优美的旋律,没人听见歌词。” 主持人问“为什么?” “因为我根本就没张嘴。” “那怎么办呢?那后来呢?”主持人特别真诚地追问。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开水。 “后来底下就‘嗡’一声,大家都笑开了。” “我站在台上不知所措,连是不是应该哭都反应不过来,完全傻了。” 主持人问“再后来呢?” “再后来,我就看见我哥从他们班的队伍里站起来了,他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白衬衫蓝裤子,也没跑,就慢慢地走上台,跟台侧放音响的老师特有礼貌地说,麻烦您再放一遍老师。” “然后,我哥就走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前奏就响起来了。我看了我哥一眼,他根本就没看我,只是使劲儿捏着我的手,我就觉得心里突然特别踏实,充满了勇气,我们俩一起,在全校师生面前,把这首歌完整地,而且是完美地唱完了。” 我看见不争气的海青,居然和那个女主持人一样,哗哗地流起了眼泪。 “干嘛干嘛呀?”我踹她。 很识做的摄影师,马上把镜头推成特写,我看见立轩红红的眼圈。 完了,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全被煽情节目打倒了。 海青无声地啜泣着,然后一头扎在我怀里。 一个月后,我给立轩打了个电话“在哪儿呢?” “慈溪。” “我礼拜日结婚。” “好啊,”他淡淡地说“想要什么礼物?” “不用了,回来就行了。” “要帮什么忙?” “不用,帮忙吃口饭。” 立轩在电话那头笑。半天才说“你看我那期《绝对星内幕》了吗?” 我也笑“你这个笨蛋。” 他说“海青看了吧?看完就跟你说,咱们结婚吧,是不是。” 这就是默契。我弟立轩,帮助我成功娶到了海青,而且是她向我求婚的,从此我在这个家庭里的至高无尚的地位,就确立起来了。 人生如戏啊。

约定(1)

他们问“你们为什么分手?你和志隐?” 我总会笑着答“没什么啊,就是分手了,可能因为有些地方不合拍吧。” 那算不得一回事,真的一切都过去了——所有的人听完以后都这么想,包括我。 一个月里,总会有两三个人这样问。有时我会不明白,是我交游广阔,知道我与志隐的事的人很多,还是他们记性很坏同样的问题要翻来覆去地问。 不知道有没有人问同样的问题对志隐。不知道他怎样回答。 以前,所有的人都说“你与志隐,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为什么会有这样合适的情侣?” 我也这样觉得,以前。有时候对着镜子梳头,他会从背后温柔地扑上来,抱着我。我们看见镜子里的两个人,同样微笑的唇角,同样微笑的眼角,那是相处多年的情侣才会有的默契的相同。 其实就分手的问题,我们谈过很多次了。开始,谈到最后,两个人会伤感,第二天太阳出来,前一夜的商讨如同露水,见光即死。后来,再谈,像是儿戏,津津有味地商量,谁也不当真。最后,正式分手,两个人都傻了,不知道原来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那个夜里,电闪雷鸣,虽然身处一个亚热带城市,电闪雷鸣是家常便饭,但还是觉得这种戏剧化的场景催人泪下。 我们没有对任何人说出分手的真正原因。没必要知会天下是一回事,那个理由确实也不可理喻——因为,志隐不肯与我结婚。 我百分之百地肯定,志隐与我是相爱的。 但志隐就是不愿意结婚,与我,或是旁的人,他都是不肯结婚的。 我很想在交往这些年后,能够真正地步入婚姻生活。 我是传统女人,认真与一个人的交往,就是为着朝着婚姻的方向,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试试看可不可以结婚,才交往一下先。但是。 最初志隐没有表示过不愿意结婚。 我们热热闹闹地搬到一处,买房子,装修,购置家具,一切按步就班地进行,那么,万事妥当之后,结婚不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吗? 不光我这样想,所有的朋友,身边的人,都会语带羡慕地问“要结婚了吧?” 也许我太过自信。生活在每个人的设计中,走不同的轨迹。你所以为的道理,在另一个人的脑子里,完全是不可思议。 感情进展到这里,我才惊觉与志隐的差距。 有时候觉得,这就如同一个约会,他对你说“请你吃晚饭好吗”?然后与你一同为了表示对这次晚餐的重视,买晚礼服,甚至,买漂亮昂贵的手饰,敦促你化一个艳妆,还提些中肯的修改意见,然后,租一劳斯莱斯到了酒店门口,你准备与他一起下车的时候,他才诧异地望着你说“我只是说,请你自己打醒精神,好好地对待自己,用最好的状态,自己吃一顿晚饭。因为生活其实是可以这么美好的,你自己可以做到。”然后,扬长而去,剩你一人味如嚼蜡,而且,自己买单。 与志隐分手后,我常陷入这个电影情节里找不到继续演绎下去的线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总在夜不能寐的时候问天“为什么?” 难道我自己不知道好生活是什么样子吗?我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何劳你来告诉我呢?为什么不愿与我结婚却过着与婚姻无异的生活这不是闪我吗?如果我不想结婚为什么会对你这么用心你没想过吗?你以为粗茶淡饭一灯如豆一人一室一厅一卫的生活我就不能过吗?那更胜过与你一齐水中捞月的“晃点”型生活啊。为什么志隐?你对我有没有尊重? 每次与志隐探讨到这里,就无法再探讨下去。我与他的思维在此时完全变作平行线没有交会的可能,他会苦皱着眉头问“开娟,你为什么一定要结婚?我们这样不是很好?结婚有什么意思呢?” “我们相不相爱?”我问。 “相爱,那是毫无疑问的。” “相爱为什么不结婚?” “相爱为什么就要结婚?” “为了在一起啊!” “现在我们没在一起吗?” “为了天长地久啊!” “天长地久也不意味着非要结婚啊。” “为了有了责任感,不会轻易地分手啊。” “难道你现在就没有责任感,会轻易与我分手吗?” “女人的青春短暂啊!” “为了青春不再才要以婚姻拴住男人,这不是嫁祸于人吗?这种前提的婚姻,有诚意吗?” “既然结不结婚没有区别,为什么就不结呢?” “为什么要结呢?” 我相信看官们明白了我的苦楚。这就叫鸡同鸭讲。 分手,因为累了。累了这种茫然四顾找不到前途的生活。我是刻板的人,不能接受不按常理出牌,太有创意的事,不是我能做得了的。 这一次我是真的铁了心。 轮到他追问“开娟,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我?” 我无言以对。 让我怎么开口说“志隐请许我个未来?”那太可笑了。 分手在电闪雷鸣的夜里,我选择撤离,无需在一起过最后一夜,因为我知道,那样,就分不开了。

约定(2)

但故事没有就此终止。 我们相处多年,至亲至爱,有很多东西是无法立时割舍的。 我迅速谈了新的恋爱,因为,我从来就是理智的人,我知道,只有用这样的方法,才能完完全全地堵住退路,他的,我自己的。 城市那么小,他应该迅速地知道我的现状。我们偶然会通电话,但是他不问我不说,仅此而已。 但,慢慢我才发现,不仅相处是困难的,其实,恋爱也是困难的。不知道是不是要求过高,我找不到像志隐那样让我全盘接受的人。 我与新欢相处了也有年余,然后,还是分手了。 志隐在我这里的不一样,是因为,那些恋爱的对象,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只是恋爱而已。 但偏偏这个最合适结婚的人,不肯娶你,真是郁闷到极点。 我承认志隐仍是我最大的梦想。但恢复到一个人的状况后,也没有像个轻薄女子那样,急急地与志隐多加交往。一切如常,偶然打电话联络,不深究对方的生活,说些轻浅的烦恼,给点建设的意见,加点适度的叮嘱,不要亲密不要亲密,我们都克制着自己,我们是成熟男女,干不来吃回头草那一套。 干不来,但可以用想的。我会想,想与志隐如果复合,会怎样?后来,还是抽自己一个嘴巴抛掉这个妄想,他仍然是不愿结婚的,他那样固执的一个人。 在我身边有新欢的时候,与志隐联络,总觉得心虚,老觉得自己属于强势一方,很对他不起。现在,刚有了平等对话的感受,却得知,他有了新欢。 到底是女的,周围的人肯定觉得如果告诉一个女的这种消息,无异于打击。这消息是志隐自己无意间透露的。 那次在电话里,是晚上,正闲扯,听见门轴因为缺油而“吱嘎”作响。我立时停住了——如果没人在推门,门会自己响吗?他旁边还有别人。 我很不能相信“志隐,你买了无绳电话,你没事推这个门玩干什么?” 他正在笑,那笑,是在示意玩门那个人不要再玩了。他说“什么?我没有啊。” “你那儿有别人?” “嗯。” 我知道我不该问,我算老几,可我还是不知自己算老几地脱口而出“谁呀?” “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我觉得很卑贱。 “不是说过了吗,就是一个朋友。”他稍带不耐烦。 我客气地说了“再见”后,收线。 我发现我竟然急疯了。 我非常非常地介意。我非常介意他有了女友,我无法接受。 针刺不到肉不知痛。发生了才知道,你根本无法见它发生。 我迅速地颓废了。 当然,我一个家常俗妇,唯一能做的,也不过是不再主动与志隐联络。 我不是记恨他,我没那个资格。我知晓自己今日的身份。 但是,我很生气地想既然不要跟别人结婚,就不要与人交往嘛,这不是害人?! 但也可能,这世上有些我无法理解的女性,不在乎这个。 我老了,我落伍了。我不断地往自己脑袋上扣屎盆子,心情降到谷底,就算旁人开慰“他与那女子,根本不是认真,跟与你交往时的态度完全不同。” 这种解释,我也不能接受,我会想志隐啊志隐,你怎么也如那些坏男人,抱着玩的心态滥交女友呢? 在我愁肠百结的端口,志隐电话来晚餐。我们分手后,未曾再正式会晤,我一直觉得,那种余情未了的心态,对我身边人不公平。 现在,我放掉包袱,所以,好好梳洗打扮了一番,前去赴约。 志隐一如从前,温文尔雅,我们一如从前,眉来眼去。 我在洗手间里,看着镜子里的我的脸,犯贱似的一脸潮红,满面春色,失望透顶。 我们还是那样爱着对方,在分头尝试过之后。 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我问“志隐,你前一段时间恋爱来着?” “嗯,不算是恋爱吧,”他若无其事地说“玩伴而已。” “你以后就这样打算吗?”我不事后退。 “不知道。” 他说不知道。 又说“不会再有合适的对象,那不如就找玩伴。” 我想我的脸上一定有掩不住的欢喜了。他这不就是变相地承认,只有我才是他的最佳对象吗? 我们还要再这样兜转到何时呢? 我与志隐,一对相爱的人,分别仗着结婚与不结婚的剑,对峙。 相爱到这个份上,了解这样深,谁也无法替代对方在自己生活中的位置了。 我与志隐,又在一起了。 但这次的在一起,谁也没有给个说法。这算什么呢?恋爱?不是。我们不在彼此家过夜,我们不告诉别人我们恢复交往。性伴侣?也不尽然,因除对方之外,我们各自都没有其他对象。 我们小心地绕着一个地雷,那就是婚姻。 他仍然不愿结婚,他明白地表示过“有朋友说,不如与你结婚算了。” “你怎想?” “还是不想。也许很久后的一天会,但目前,看不到那天。” 志隐仍然是那样吸引我。他的沉默,正直,幽默,才气,无一处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另外想要的,他不给。

约定(3)

每次欢娱之后,我回到家,接完他追过来的电话,情人般聊完所有可以聊的话题。入睡前,我思考我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要的是婚姻吗?那多少还是容易的,不过是降低些要求。我相信,如果肯降低要求,我结过十次八次的婚了。有的是不够分数的男人愿意结婚。 我要的是志隐。因为我要他与我长相厮守,所以,我要他给我婚姻,当作一颗定心丸。 那么,如果长相厮守不仅仅只有婚姻一条途径,我愿不愿意取其它的呢? 我辗转反侧多时,得出结论我愿意。 我问他“志隐,你想不想要小孩子?” “当然不”,他说“连结婚都不要,要小孩子干什么?” “可我很想要啊。” 志隐沉默着。我明白他的沉默。他不愿我再就结不结婚的问题与他争论,他害怕那样的局面。他也怕那样的局面会导致我们连现在的关系都无法维系。他是舍不得的。 “可是志隐你说,既然要生小孩,一定要给他最优秀的先天条件吧?” “是”。他不知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所以,不可以随便与一个什么结婚生小孩。” “嗯”。 “所以,要找一个能找到的最优秀的人生小孩对吗?” “你想说什么呀?”他笑起来。 “我想说,我想生小孩,但是想来想去,只有你各方面条件优秀,也就是说,只有与你生个小孩,这小孩的质素才会令我放心。如果你不愿与我结婚也没有关系,借个种怀个胎总是可以的吧?” “真的?”他看着我。 我认真地点头“真的。” 过了些天,发现志隐总是有心事的样子“你怎么了?工作上不顺心?” “不是啊。”他遮掩。 “说啊。” “在想你那天说,生小孩的事。” “啊”,我装“还记得啊?我都忘掉了。” 他有点愠怒“怎么忘了?” “你想干嘛?” “我在想,接不接受你的建议。” “很困扰吗?如果要生要养,都是我自己的事。你,不过就像沈阳市政府所允许的那样,当作捐精好了。” 志隐面带忧色“不是这么简单啊开娟。如果你不知道那是你的孩子倒还罢了,可是,如果一旦你知道那是你的小孩,你会不去关心他的成长吗?” “你这样自私的人,会吗?” 他不理我关于他“自私”的指摘,只一味说“既然生自己的小孩,就要负责。” “唉,”我挥挥手,“你可真麻烦。” 志隐不是不愿意生这个小孩的,我发现。 有些变化,只有最贴近的人才可以感受到。从那之后,我与志隐,都开始为造人努力完善着自己。 我对他说“孩子是我的。你永远要记住,你只是借来用用的。” 他微笑,可能他真的想通了。如果,既逃开他不喜欢的婚姻,又可以有己出的小孩,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继续努力着。 因为这样的约定,我们比从前更加要好,完全过起了居家的生活。 也许他内心深处是有歉疚的既然不能给我婚姻,给个小孩再转身离去总是可以的。 我们恩爱非常,却不谈爱情。只等待那个孩子的到来。 因为xg爱的圆满,我们更加相互依赖。我们重新发掘了xg爱的乐趣。 志隐是一诺千金的君子。他一定会给我这个孩子的。 如果五年之内,我没有怀孕,那就意味着我们至少有五年在一起的时光。 如果十年之后,我还没有怀孕,志隐还会一直努力吧。 如果一直这样,我没有怀孕,他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吧。 我现在每天都吃避孕药。

手(1)

出于职业习惯,每与陌生人交往,我第一眼注意的,是对方的手。 不我不是个修指甲的。 我也不是大夫。 我的工作寂寞,无聊,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孤岛上,与喧嚣近在咫尺,却又与世隔绝,我看见繁华,听见笙歌,但是,一切与我无关。 我是一个收费员。一个高速路收费站的收费员。 这样一份工作,还是父亲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替我争来的。我小时候住的那片居民楼,被卖给一家资金雄厚的房地产公司盖别墅,所以,整个地区的人迁到更往东的区县。 高中毕业,我没有考上大学,家里人也没这个指望。放眼望去,周围也很难再有国家可以管一辈子的工作,再后来,高速路开通了。 父亲找了许多关系,于是,我有了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我的后半生不用父母再发愁了。我们有宿舍,在高速路旁边的楼里,一周才回家一趟。 我每天工作八个小时,每两小时一换,坐在收费站里,伸出左手,“你好”,接住驾车人递上的钱,找钱,给票,“再见”,按钮将档杆升起,下一位。 日复一日。如果我是个脑筋活络、坐不住的人,会被这单调的工作搞疯的。每天要看见许多许多支手,不一样的手,说无数遍“你好”、“再见”,迎来送往,你以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你试试? 所以,为了不疯,我要寻出工作的乐趣。 我开始观察那唯一与我发生接触的东西,我开始给它们归类,通过对它们的斟别,去判断它们的主人。 一个手不漂亮的人,就算他开着再好的车,我也从心眼儿里看之不起。 对于我来说,手是心灵的窗户。 晚上,我总到家原来的地方转悠。那里迅速地起了一大片工地,我看着他们从地基开始,到现在,一幢幢漂亮的townhoe在黑夜里静静伫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外立面,竟然能反射出淡淡月光,我在工地上一站良久,觉得月光如水。 水总是很慢地流,日子也是很慢很慢地过着。 父亲常说,这个地方的风水很好。好吗?我冷笑,那也要看什么人住在这里吧?穷人住在好风水的地方,又能指望什么呢?我们这一区穷人,还不是被从风水好的地方赶走? 父亲还说我的眼睛长得好,我不知道,但我的视力很好,那些驾车人从钱包里一掏钱,我就能看到掏的是十块还是五块,或者一百,我就迅速地准备好要找的钱,在他们递给我钱的同时,我把票和要找的钱一次交给他们,省得伸第二次手。甚至我还能看清他们钱包的大概样子。 同事喜欢研究车型。交会不过短短瞬间,但他们会盯着老远开来的车,一旦发现一款没见过的,会兴奋一天。 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研究那些人的手。手是有表情的,但车没有。 一双足够美丽的手,才会吸引我的视线至他们的脸。 那天,我见到了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手。 至今,仍然像慢镜头一样,可以清楚地在眼前播放无数次。 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燥热。 蝉鸣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高速路很宽,柏油路面被毒热的太阳照出一层水蒸汽,远远看去,地上如同积着一汪汪水。远处绿得发黑的树,更将收费站映衬成一个孤岛。 高速路收费以来的第一个夏天,我告诉自己要去适应它,你不知道你要在这孤岛上待到什么时候我对自己说。 头上的电扇,摇头晃脑吹来吹去,只是把热风从这头吹到那头。 一支雪白的手伸了过来。 她掏钱的时候,我已经看见中指上一枚硕大的金色的戒指,心里正在说着“俗”,那支雪白的手便慢慢地,伸了过来。 我完全被吓呆了。 美好的东西,太美了,也会吓到人的。你会懂的。 当然,在她看来,我那一呆,只是一瞬间。 我先看见了那支戒指。那是一枚比顶针还要长的戒指,金的,那样瘦长,几乎裹住她关节以下的中指。我可以看到的那面上刻着仿宋体的“福禄”,想必下面两个字是“寿喜”。 福禄寿喜,那样俗气的四个字,喜气洋洋的四个字,却被打造得如此诡异和清秀。 我肯定这支戒指是订做的,因为它的主人的手指,细瘦有异常人。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甚至我可以感觉到,在我的惊异莫名的注视下,血管轻轻地、突突地微跳。 她的手很瘦,比一般人的手要瘦四分之一,皮肤极白,没有留长甲,没有涂寇丹,指甲修得圆圆的,很干净。 我说“你好。” 她说“你好。” 我看她的脸。 收费亭比较高,她并没有仰头看我,她看的,也是我的手。 她应有张圆脸,脑门饱满地高涨着,因为我比她坐得高的缘故,那个角度,看上去更加饱满。 甚至我能感觉到,她是个神采奕奕的姑娘。 但是,却有那样一支无精打彩的、落寞的手。 我不能再耽搁更长的时间,把票递过去“再见”。 “再见”。她对着我的手说。 然后,她开远了。 整个一个下午,我都在想着那支手。它柔弱得如同树的枝条,白得像生命即将离去。

手(2)

还有那样一个突兀的戒指。 那完全是一支厌世的手,却讽刺地配着“福禄寿喜”。 再见这支手,已经是半个月以后了。 仍然是“福禄寿喜”。我的心狂跳,我死死地盯着她的手。 手背靠下方,有一颗极淡的褐色的痣。 下班,查麻衣相,说手背上有痣,是福气。 她开一辆蓝色的车。我不懂车,但我喜欢她开的那款车,那款车很常见,很低调。因为她开着这样的车,我觉得,那款车很有气质。 隔天,我又见到她。这次,她没有戴“福禄寿喜”,我也一眼认出了她。 仍是很热的一天,阳光正正地照过来。 递给我钱的一刹,她仰起脸,用右手拉下挡光板。 我看见她的脸,有一点点美,不是很多,对于很多人来说,那美是不够的,不够艳,不够亮。她的脸美不过手。 然后,她的眼睛扫过我,我没来得及躲避,她的目光也没有停留,是很茫然地扫过。 我很想知道她的职业。怎么样才能拥有那样的处子似的手,我敢肯定这双手没有做过任何粗重的活。 渐渐我发现了她出没的规律。每天下午两点左右,她就会出现在高速路口。她是从那片别墅区拐过来的。 很可惜我不当晚上的班,不知道她是几点回家。 现在,晚上再到别墅区去很麻烦,因为住户越来越多,保安会阻拦外人进入。 我常在那边遛达,与他们打个招呼,其实是可以进去的。但我总担心他们会问我为什么要到里面去走?难道只为了我的家以前就在这里?我不想解释,因为我自己也想不清楚。 以前,可能是的。但现在,我很想知道那个长着漂亮的手的女孩是不是住在我家的“遗址”上。 我就会沿着别墅区的墙根散步。 别墅区很大,走完一圈几乎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里面很静,很没人气似的。 我一边走,一边会想很多问题。 我最近看了一套影碟,叫《欲望城市》,那里有一个叫夏洛特的女子,有一双非常美的脚,而她又非常喜欢买鞋子。某次,她明知道买不起,还是禁不住诱惑,而进到一家很贵的鞋店,试穿橱窗里那双漂亮鞋子,她只想试试,但卖鞋的那个男人,因为爱她的脚,坚持把鞋送给了她。后来,夏洛特经常到那家鞋店去试鞋,男子也经常低价把那些漂亮的鞋半卖半送。她试鞋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有满足,有挣扎,像是欲望得到发泄后,那种表情。 后来,夏洛特的女友坚持让她把鞋退还给那个她们认为不正常的男子。 那是“恋脚癖”吧我想。 然后,我想,我是不是有“恋手癖”? 我想了很长时间,然后得出结论不。 我只是觉得,女人应该有好看的手,这是她们应该做的。 我看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双手,我很欢喜,但我不会激动成那样。 我承认我想握一握那双手,稍微用力,感受到手骨被挤压。 我喜欢百~万\小!说里说“柔若无骨”,一定就是那样的感觉。 如果一个女人,没有一双美丽的手,就绝对称不上美女。 还有,一双美丽的手,戴什么样的饰品,也是非常有故事的。 福禄寿喜。 一双弱手,能表现出欲望,能勾起人的怜惜。 我不知道该跟谁说我的想法,我总不能对我的哥们儿说“我迷上了一双特别漂亮的手……”。 那女孩消失了一阵。 风里慢慢有了遥远的凉意。只一点点,感受不到,但我闻到了。 我闻到秋天的气息正在急急地赶过来。 她又出现了。 她戴了一个奇怪的戒指。那是一个银戒,银色的底座和环,但上面镶了一块白瓷,很大的白瓷,白瓷上,印着一只蓝色的猫头。猫的表情很严肃,像一个人。 也许是因为白瓷片的反衬,看上去她的手黑了一点。我注意到,她的脸也黑了一点。 也许是出了趟远门,到什么地方去旅游了吧。 女孩的脸仍然那样饱满,有点麦色的皮肤,让她显得心情愉快。 但是,她手上的东西,却仍然那样诡异。 晚上散步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她知道自己有一双极端美丽的手,所以,才会在手上戴千奇百怪的东西,把人的视线都吸引到那里。 月亮很大,很圆,看上去很低。 墙里的湖面上,抖抖索索着它的影子。 那辆蓝色的车,就停在湖边一栋房子的车库里。 青蛙的叫声,在夜里传得很远。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地方。 很多年轻人路过收费站,摇下车窗时,车里传来巨大的电子乐。 这个女孩,似乎总是听收音机,好几次,我听见铿锵的声音路——况——信——息——。 除了手上的风景,她显得那么平常。 所以,我觉得她聪明。 这样年轻,住在这样昂贵的地方,懂得享受,懂得欣赏。懂得自己的美丽所在。 我想象着,我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与她面对面地相遇。 应该会有那样一天吧?父亲说,只要你想的,你就会下意识地祈祷,你就会下意识地制造机会,你一定会让想的,成为真的。

手(3)

高速路口的收费站,时常也会有一些车坏在那里,车主就会打电话叫救援车。我们就在岗上看着,没人会去帮忙,大家心照不宣地敌视他们。 但她没有过。如果她的车坏在那儿,我一定会去帮忙。 但我觉得她是个心思细的人,心思细的人,不会犯这种错误。 我真的没有别的想法,我就想知道她是干什么的。 这不叫爱情。那太俗了。这叫迷恋。 是不是也差不太多? 白天,我在岗内,她在岗外。 晚上,我在墙外。她在墙内。 可以看见不可以触见更不可想见的生活。 父亲打电话叫我回家。他说不知道我一个月才露回脸儿是什么意思,难道真的还爱上这个工作了吗? 我回了,我从来都是个听话的人。我知道他又要给我介绍对象,他已经为我介绍了五六个了。 父亲总问,为什么连话都没怎么说过,根本就不了解人家,就拒绝。 不用了。 因为她们的手,都非常的难看。粗大,粗糙,不够干净。有的看上去马马虎虎,但一握,硌手。我就知道,这都是些粗姑娘。 我不是指她们的职业,她们的工作都还可以。可是,我说过,手是心灵的窗户,她们的心,肯定也粗。 我想要那样一双手,柔若无骨,雪白,我会攥着那样一双手,放在胸口,什么都不让她做,好好疼她,地老天荒。 我回家了。家里坐着小青。 小青的手,有点紧张地扭在一起,因此,骨头显得特别明显,是细弱的骨头。 我像终于找到了丢了很久的东西一样,伸出手。 小青有点吃?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