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0 章 晋江文学城(1/2)
宴席间,无意听到别人的聊天内容,绅士当然不会唐突插嘴去问。
容修仿佛没听到那三人打机锋,专心地对付餐盘里的六只蜗牛。
容修的头盘是escargot,就是食用蜗牛。他对蜗牛不反感。
法式焗蜗牛,还有鹅肝,是法国的国菜。
大多情况下,地道的法国餐厅,盘内会有六只蜗牛。
多出来的算你占便宜。
从容修的角度看去,离他近的焗蜗牛较大只,远处是小蜗牛。大蜗牛用钳子夹住,叉子挑出壳中肉,蘸上调味品,味道鲜美,肉质肥厚,嚼劲类似贻贝。
盘内稍远些的,是小蜗牛,有的可连壳吃,烤得酥脆,借着蒜香奶油的香甜,壳子略有巧克力味。
即使一手钳子,一手双齿叉,容修的用餐动作也仍很优雅。
远处,丁爽也是一盘蜗牛,学着容修的姿势,他学得像模像样。
反正,像以前在龙庭家里,和兄弟们一起扯着膀子,“左边画龙,右边画彩虹”,肯定不行。
顾劲臣的头盘是普罗旺斯蔬菜杂烩,法国名菜,总之,还是吃草的。
演员,控制食量,合情合理。
不过,在座大概只有容修知道,爱人不敢吃蜗牛。
于是,容修微笑,不言语,有意无意,望着对面优雅吃草的影帝。
劲臣抬眼,撞上容修眼神,怔了怔:“?”
容修笑而不语,视线不移开,缓缓往口中送蜗牛肉:“……”
劲臣张了张嘴,耳尖一红:“……”
两人眉来眼去,玛莎左右看了看,笑着拿起餐巾拭唇,遮住了脸上的表情。
见容修品尝了菜式,玛莎对容修举起了白葡萄酒。
容修放下餐具,用餐巾印了印嘴唇,举起酒杯,对玛莎轻轻颔首。
容修将干白举到眼前,双目平视杯中酒水,欣赏色泽,随后稍微端近,轻闻酒香,然后,他小啜了一口,细细品尝。
这个“细细品尝”也是有讲究的,从舌尖到两侧到舌根,舌尖是品尝甜味,两侧是酸味,舌根和中后部是苦涩味,之后是舌中部的回甘……
客人是否在细细品尝,讲究喝酒的内行人一眼便能看出来。客人品味之后,由衷地赞一句“好酒”,才会让精心准备午餐的主人家打从心里感到喜悦。
容修不能喝酒,只饮一口,酒水口舌间绕,当即说出了干白的产地,玛莎笑意不减,便和容修聊起了白葡萄酒的话题。
“听说,容先生之前在俄罗斯,俄罗斯人酷爱喝酒,我爱伏特加,”玛莎笑道,“我能看出,容先生也是爱酒之人,俄罗斯没有勾出你的酒虫?”
仿佛在质疑容修不饮酒的真实性。
容修却不解释,调侃般地说:“能不能喝,会不会喝,懂不懂喝,与去过俄罗斯没有关系——我是中国人,在全球媒体评选中,全世界最能喝酒的国家,俄罗斯排在第三,中国和英国才是前两名。”
“你说得没错,我忘了,茅台,我爱茅台,还有……二锅头,”玛莎笑出来,看向劲臣,“这么说,顾老师在英国,一定练出了好酒量?”
劲臣也不避讳,笑道,“是的,留学之后才开始喝酒。大学的兄弟会,每周都有酒会,大家饮酒的方式有很多,非常豪爽,玛莎女士应该比我更清楚。”
玛莎轻轻眨眼,对劲臣微笑颔首。
常春藤的兄弟会。这可不是一般东方留学生能加入的,它是精英俱乐部,也是精英二代们的疯狂派对,从这时候开始,英国贵族和高层们的子女开始建立自己的上流圈子和人脉。
分析只是一瞬间,她想起在英国读书与工作的往事。
玛莎不由连连点头,笑道:“是的!伦敦街上的小酒馆,每天晚上都会爆满,所有人都端着高度数的啤酒,威士忌,配着芝士薯片。”
“所以留学时,晚上不太敢出门,”劲臣说,“酒鬼们从酒吧出来,把玻璃杯到处乱扔,甚至手里还抓着啤酒杯,就在路边招手打车。”
说这话时,影帝脸上依然是温和优雅的表情,容修却莫名从中听出“吓死宝宝了”的味道,他不禁轻声笑了出来。
实在难以想象,深夜酒吧街,自家乖孩子遇到酒鬼会被吓成什么样。
顺理成章,容修难免想到,十年前的那夜,喝得酩酊大醉在小胡同里自残的自己,是不是也把劲臣吓到了。
劲臣抬眼与他对视。
两人大概一起想起十年前,因为一次醉酒引发的露水情缘。
起初一个因为酒精,失去了理智,一个因为爱情,抛弃了理智。后来,他们结合在一起,汗水,宣泄,碰撞,酒精散发,到底会有一瞬间清醒,但两人还是没能寻回理智。
容修勾起唇角:“就像英国作家乔叟所说,醉酒是埋葬人们理智的坟墓。”
劲臣莞尔:“英国还有一句话,溺死在爱情和酒杯里的人,多于溺死在大海里的人。”
两人一唱一和,周围人微笑看去,眼中却充满困惑,简直是灵魂交流啊。
*
侍应生过来上汤,容修和劲臣一样是蘑菇洋葱松露汤。
松露是好东西,在龙庭时,劲臣也给他烹制过,除此之外,还有奶油蘑菇汤,家里两只崽都喜欢喝。
容修身姿笔挺,坐在餐椅上,后背始终没有往后靠在椅背上,这是最标准英国贵族餐桌坐姿。
吃东西时,他优雅地将食物送到嘴边。连喝汤时,身子也没有前倾,甚至只收了收下巴,连头也没有低。
中国人喝汤,想喝得舒服,就得讲究一个“烫烫满满咕咚咕咚”——尤其是劲臣,母家在广东,广东就讲究喝汤——
好比他给容修端一碗汤,往往都是滚烫的,热气蒸腾,香味扑鼻,然后捧着碗,满满一大口一大口喝下去,时不时喉咙发出咕咚咕咚的吞-咽声,还有嘴巴回味时发出的声响,只有这样才能满足食欲,达到淋漓尽致的享受境界。
而,西方人恰恰相反,一定要“不烫、不满、不响”。
滚烫的汤水,西方人不会尝试去喝,也不会吹吹,把它吹凉了,非要温温的才行。喝汤时,更不会捧着汤碗大口大口爽快地喝,因为他们要坐直。
就像此时的容修,他笔直而坐,背不靠背椅,嘴不碰汤碗,头不低下,拿起汤匙往嘴里送时,也不伸脖子去迁就汤匙,只是抬起小臂,优雅地将汤匙送到嘴边。
不能发出任何声响,这是必须要注意的一点,否则就会被从四面八方飞来的白眼淹没。
容修喝汤的速度不快,他一改往日在家里风卷残云的习惯,与周围人的用餐速度差不多,他参照的就是坐在对面的劲臣。
这也是要特别注意的,因为西式菜品是一道一道上的,千万不要让自己的盘子空得太早,大家要速度保持一致才行。
谈话中,容修碗中汤品见底,他轻轻托起汤碗一侧,汤匙没有发出撞击汤碗的声音,将碗中汤底舀出来喝掉了。
随后,他将汤匙放在汤盘中,没有直接留在汤碗里,匙把指向自己,没有指向任何人。
玛莎暗暗点头,前菜的细节,可圈可点,没有任何失礼之处。
面包没有直接上嘴去咬,而是从一侧掰下适量的大小,用牛油刀往上抹蘸料,然后送到口中。
而且,面包也没有随便乱掰,最后掰得四周像狗咬的一样,必须要从一侧掰起,整整齐齐。
在没有经过主人允许的情况下,没有用面包蘸蘑菇汤去吃,虽然所有人都知道,面包蘸着某些汤品来吃,实在比搭配蘸料更有滋味。
西方人宴席上,最忌讳的一点,就是“侵占地盘”。
在长餐桌上,牛油通常会装上好几大盘,大家随意取用。当公用蘸料或调味品不在自己地盘时,千万不能去别人的眼前拿东西,中国人客气的那句“别劳烦您,我自己来”万万不可——站起来,一提身,伸胳膊,够东西,手伸到别人那边,侵占的别人的地盘,这是大忌。
哪怕对方离你很近,也非要开口请“地盘主人”把调料递给你才行。
另外,如果身边人离得很近,一定要记住,左手边的面包碟子和牛油刀是自己的,右手边的是别人的。
副菜上来时,玛莎举起酒杯,朝金妍秀敬酒。
酒侍再次上前,容修没有换酒,也没有让对方再填,他杯中的干白只喝了两口。
副菜是鱼料理,容修仍然喝清淡的白葡萄酒,没毛病。
红酒配红肉,白酒配白肉,这是西方人最基本、最传统的选择——清淡的白酒不适宜配上酱汁浓厚的菜,西餐里的海鲜味道都较为清淡,用来配白酒最合适不过。汁多味浓的肉类则适合红酒,不能让菜肴盖去了酒的风头,也不能让好酒辜负了米其林主厨的美意。
当然了,如果哪个“鬼才厨师”灵感乍现,非要把一道“鱼料理”烹饪成类似于水煮鱼、酸辣鱼、姜蒜鱼、红烧鱼的重口味风格,那么,选酒就要另当别论了,宴席会有备用酒以供选择。
好酒和好菜,就像灵魂伴侣。
它们在各自的领域上独自美丽,各有各的优质,各有各的强势,而当二者搭配,又将孕育出第三种绝美,那种惊艳味蕾的味道,非要搭对了才能尝到。
酒侍来到劲臣身边,劲臣换了酒,他选择了稍甜些的白葡萄酒。
“我听说,顾老师是素食主义者?”司彬看着劲臣的餐盘,担忧地提醒,“鱼的话……”
楚放对玛莎回敬,举杯共饮:“顾老师不算素食主义者,他只是很少吃肉。”
劲臣纠正:“不全是,我只是尽量少吃有脸的食物。”
有脸的食物?
司彬有点懵:“鱼也有头有脸的啊。”
“怎么?”轻飘飘的一声。
一直不插话的容修抬眼,忽然开了口,嗓音淡淡的。
“顾老师难得多吃了一点东西,你在阻止?”容修朝司彬扫了一眼,“让他吃,多吃点,鱼不算有脸,鱼没有脸,鱼只有侧脸。”
司彬:“……”
在座各位:“……”
顾劲臣:“…………”
“哈哈哈!”玛莎终于按捺不住,大笑了出来,甚至吸引了远处白夜的注意。
长餐桌另一端,白夜敛眸含笑,对封凛举杯,“那边聊得可真开心啊。”
封凛回敬:“他们的关系可真好。”
丁爽一顿饭吃得胃疼,手忙脚乱中还抽空腹诽一句:你们俩有病吧,到底从哪看出来他们关系好了?
这时候,金妍秀和容修聊起了音乐的话题。
不知注意到什么,容修不冷不热回应着,看向对面用餐的劲臣。
“喜欢么?”不顾四周眼光,容修对劲臣道,“多吃点,有刺就吐。”
明明嗓音很温柔,金妍秀却从中听出了命令的意味。
劲臣的副头盘是时令红鲻鱼,因为米其林主厨的手艺很好,劲臣多吃了两口。
这道菜是容修在白夜办公室时,特意为他点的,红鲻鱼有“补虚健脾”的功效。
不过,红鲻鱼本就没太多刺,厨师怎么会把刺留在鱼片上?
容修的声音虽然很轻,但还是被玛莎听到了,他对劲臣说出这话,显然是十分的失礼。
玛莎眉心微蹙,朝容修看去,却发现容修并不在意周遭目光,仍专注地凝视着劲臣。
劲臣抬了眼,与容修对视,刚要放下的刀叉,又被他拿了起来。
短暂的眼神碰撞,劲臣对容修轻轻颔首,应了一句“是”,便垂下了眼睑,脸也随即微微垂下,随后,他继续优雅地吃鱼,耳尖却悄悄地红了起来。
捕捉到两人一瞬间的交流,玛莎恍神两秒,意识到自己竟心有所动。
感觉到了刻板礼数下“家人”的温暖。
容修记得,早前和劲臣刚在一起,两人第一次一起在龙庭用晚餐时,劲臣吃鱼不小心吃到小刺,竟然不动声色地咽了下去。
这是两人同居近一个月,容修才发现的细节,当餐桌上有需要吐骨或残渣的餐食时,劲臣就会用得很少,甚至几乎很少去碰。
显然是在国外养成的习惯。
在西方重要场合的宴席上,如果用餐时,不小心吃到小碎骨,就要硬着头皮咀嚼咽下去;如果是难咽的骨头、或难嚼的残渣,也不能吐在任何地方,不能吐到餐巾里裹起来——只能让它暂时留在口里,挑时间,选时机,在所有人没有注意自己时,用叉子或汤匙把它从嘴里接过来,迅速送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比如一块蔬菜叶子底下,不要让人看到为好。
似乎注意到玛莎的关注,容修看向她,道:“我在俄罗斯唱歌时,认识了一个英国朋友,他在英国是一个很受欢迎的摇滚歌手,我请他吃了晚餐。一起吃饭时,大家聊得很开心,可是,直到晚餐用完,我问他,用餐愉快么?他居然说——”
容修顿了两秒,语气略带调侃:
“他小声对我说,晚餐非常合口味,但是,果盘里有一些切成小块的水果,让人难以下咽。”
玛莎微笑着歪了歪头,困惑地问:“是什么特别味道的水果么?”
“不,”容修说,“后来我才知道,他从没有直接吃过甘蔗。”
玛莎愣了愣,轻掩住嘴笑起来,联想到饮食传统,她一下就会意了,西方人不会吃咀嚼过又要吐出来的菜。
司彬不可思议,用中文问:“他不会全咽下去了吧?”
“我想,是的。”容修说。
四周宾客无奈地轻笑了出来,楚放道:“好在没有让他到你吃整根的甘蔗,不然他一定以为你在啃竹子。”
啃竹子什么的,只是少见的,常见的是牙签。
不能在餐桌上使用牙签剔牙,就算礼貌地用手遮挡也不行,更不能用舌头清理牙齿间的残渣。
看上去像是中西差异的调侃,但劲臣明白容修的意思。两人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才磨合了餐桌习惯,乃至于这一年多,只要两人在一起用饭,容修就会将餐桌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关注他的用餐情况上。
劲臣并不觉得这是一种失礼、审视,或管教,即使容修有时并不温柔,但这种仿佛严父一般的关怀,让他感到非常的幸福,感恩,且珍惜。
而同理心很强的玛莎女士,自然理解了容修的意图。
真正的礼仪本应当如此,它是友善的,温柔的,富有感情的,它是人对人的尊重、关怀和体谅,是人与人之间的调和剂;不是它成就了一位绅士,而是从绅士身上自然流露而出。
侍应生为容修上了菲力牛排,他选了干红。
劲臣的主菜是果香鸭胸,则选了半甜红酒。
英式用刀时,不能将盘中肉食切成一块一块的,就算是“小李飞刀”的刀法,也得先切一块,吃掉之后,再切另一块才行。
现代美式的用餐习惯,则可以将盘中牛排切成几个小块,然后慢慢进食。
但是,不论英美哪一种,都不能像中国用筷子那样,先夹起一块食物,在嘴前小口小口地咬着吃,尽管看上去已经很优雅了——必须要看准了,切好,叉上来,一旦送到嘴边,就得全部送进嘴巴里,一丁点都不要留在叉上。
所以,像劲臣这样,把食物切得小块一点,优雅地放在嘴里,才是最好的方式。
劲臣参加过太多宴会,经验告诉他,食物切得越小块,对自己越有利。
避免大口食物把嘴巴塞满,对影帝来说,那样看上去不体面、不美观。最重要的是,考虑到餐桌交际,当别人突然和自己说话时,着急忙慌地把食物咽下去,可能会很非常的困难,或许会噎到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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