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所见略同(1/2)

郑峰拿起茶杯在桌子倒了点水,然后用右手的食指在桌子写了三个字:“缪智文。”

各位看客应该明白郑峰的意思了吧。

李云帆望着郑峰点了头。

其实,李云帆和郑峰想到块了:田大帮的案子和缪智文的案子完全雷同,凶手作案的凶器都是棺材钉,位置都在死者的右耳朵里面,两个人在遇害之前都喝了很多酒。因为喝了太多的酒的缘故,死者丧失了人最基本的警觉性。更因为酒精的麻痹作用,当被害人发现祸事降临、深处险境的时候,已经丧失了反抗——甚至最起码的应急反应的能力。

“清,你为什么要选择从田大帮的耳朵,将棺材钉植入他的脑壳里面去呢?”

“只有从他的耳朵里面放进去,田家人才不会发现,第二天早,田家人得知田大帮死讯之后,特地请郎中给儿子验尸,如果不是我做的巧妙,郎中定会看出古怪来。”

“你为什么不从田大帮的头顶将棺材钉植入他的大脑呢?”

李云帆显然是想起了张有贵的案子,张有贵脑袋里面的棺材钉就是从天灵盖植入大脑的。

“这很简单。”

“怎么讲?”

“田大帮的头顶已经没有多少头发了,自从他腰椎受伤、瘫痪在床以后,他的头发掉得很厉害。”

“那么,如果田大帮的头发没有掉落的话,你会选择从他的头顶手吗?”

“我也不会。”

“为什么?”

“棺材钉从耳朵里面进行,不用费什么劲,如果从头顶,单凭手的力量是不够的,得用铁锤。傻子都知道,人的头盖骨是很硬的。”

“你好像很有经验吗?这种杀人于无形的方法是跟谁学的?你以前是不是用这种极端残忍的手段杀过人?”

“我这么想,就这么做了。要想不让人发现,要想让田大帮的身没有点伤,只能从头想办法——般人都会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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