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绿茵山庄】 第五章 侦探(1/2)
隔天早晨有人敲响了苏云奇的房门。
“同学!同学!麻烦开一下门!”
苏云奇打着哈欠打开了门锁,透过惺忪的睡眼,他模模糊糊地看到门外站着的是一个警察。
“诶……?”苏云奇吓了一跳,“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昨天你发现的问题已经被叶哥报告给上级了。”警察拿出一本黑色的警察.证展开在苏云奇面前,待他看清楚后便把证件收回了衣袋,“请你和我去一趟现场。”
黄色的警戒线外站着一个身穿灰色卫衣和黑色运动裤的年轻男人,他被几个警察围着,脸上的神情和打着的手势表明他似乎在说着什么。
男人有着一头黑却略显淡红的头发,稍微不齐的厚刘海遮住额头和一点眉毛,一阵风吹过,那刘海便在风中凌乱。刘海下是一双坚毅的双眼,眼眶里棕黑色的瞳孔仿佛闪射出睿智的光芒,高挺的鼻梁如同耸起的山峰,宛如刀刻一般的五官,洁净了脸庞,更是给他增添了几分帅气。
男人身着一件灰色的卫衣,没拉好的拉链下是一件洁白的西服,领子上系着的一条黑色长领带自然下垂,在风中摇晃。即使隔了一层衣物,依旧能看出西服下那健硕有力的肌肉。宽松的黑色运动长裤丝毫不能掩盖他笔直的双腿,然而那看似修长的双腿却充满了让人咂舌的爆发力。紧束的袖口,同样黑色的运动鞋,使他看上去干练精神。看似散漫的表情却闲中含紧,让人难以捉摸他的身份。
苏云奇正觉得奇怪,想看清那人的身份,突然感觉一个人在他背后拍了一下。
“嘿老苏,我也来了!”这甜甜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简月白。
“诶呦老简,你居然会从背后吓人了!”苏云奇笑道。
“还不是跟刘平那家伙学的嘛!”简月白嘟起小嘴,一副“不怪我”的表情。
“您是侦探吧?”苏云奇忽然对着那个身穿卫衣的人说。
“怎么了?”那个男人回过头来,“你怎么知道我是侦探?!”周围的几个警察都愣住了,因为他们刚才的对话中都没有提到卫衣男人的身份,这个小伙子怎么会知道他是侦探?
“哈哈哈哈,这个很简单。”苏云奇看了男人的运动鞋一眼,证明了他心中最后的猜测,“首先,您身上有非常浓重的香水气味,大老远就能闻到。我看您不像个娘炮,而且应该也没有谈恋爱,所以排除这是女生的香水或是您因特殊爱好涂上的。”
几个警察笑了起来,有一个还竖起大拇指。
“所以我推测您涂上香水是要掩盖什么气味。那么有什么气味是需要掩盖的呢,一般只有两种:垃圾气味或者肉味。您的服装看上去和第一种猜测不符合,所以应该是为了掩盖肉味。您看上去不会是屠宰场工作者,所以我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测,您应该接触过尸体。
那么为了证明我的这个猜测,我观察了您的服饰。您的衣服上有些许划痕,看上去像是灌木划出来的。因为山庄里除了树林以外基本没有低矮的灌木群,所以我初步判断您刚从树林出来。
接着我观察了您的鞋子,您的运动鞋属于名贵品牌,应该很耐磨损,但是您的鞋头以及鞋底部分地方已经有了不少磨损,所以您应该经常走路。您这种时尚的服饰应该是在城市里工作的人常穿的,城市应该以水泥地占多数,现在您在山庄,而山庄也以水泥地占多数,仅有的泥地在树林内,您的鞋底却有不少泥土,串联上前面的推测,故我断定您刚从树林出来。
现在树林已经被封锁了,您身上的气味表明您不久前看过尸体,这说明您至少是一个警察;而您却又穿着这样的便衣——警察在工作时是不能穿便衣的,所以我判断您是侦探或者法医。法医叶哥我前不久已经见过了,所以您应该是侦探。如果没猜错,您应该是私家侦探,并且是公安局的顾问。”
苏云奇一口气将他的推论说了出来,将几个警察惊得目瞪口呆。
卫衣男人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子,认可地点了点头,然后抬起头呵呵地笑了:“小伙子真不赖,我正是侦探。”而后他友好地向苏云奇伸出手:“唐万泽,幸会!”
“苏云奇,幸会。”苏云奇握住了唐万泽的手,后者使劲地把手摇了摇。
周围的警察这才缓过神来,开始鼓起掌,连声道好。
“唐队,这个小苏和小简是这个案子的报案人。昨天他们给叶哥提供的线索被证实了。”把苏云奇带来的那个警察指着简月白说。
“简月白?挺好听的名字。”唐万泽走上前去和简月白握手,“唐万泽,幸会。”
简月白双手握住唐万泽的手,身体微倾:“大侦探,幸识!幸识!”
“这个草丛就是你们所说的那个吧?”唐万泽指指那片折断的草丛问道。
“没错。我通过草丛的异常推测这个案子有第二人的存在。”苏云奇说。
唐万泽蹲了下来,用手拨开草叶,观察着泥土的痕迹。
“阿斌,你有记录过死者脚部的大小吗?”唐万泽低着头问道。
“叶哥给过一个死者脚部的塑胶模型,我给你看看。”阿斌从工具箱里取出一个白色的人体脚部模型递给唐万泽。
唐万泽小心翼翼地把模型放上泥土中踢动的痕迹里,然后摇了摇头:“这和我的设想截然不同,死者并没有被压在下面,因为这个踢动的痕迹比他的脚印要小的多。如果没猜错,死者应该是压在第二人上面的。”他顿了顿,又问道:“阿斌,死者腿部宽度记录了吗?”
“都有。这里是叶哥给你的数据,你可以对比看看。”阿斌把一个小本子递了过去,顺便扔过一把直尺。
唐万泽趴在地上用直尺测量踢动痕迹左右两边的压痕,用笔在手背上写下几个数字:“没错,压在上面的人正是死者。”
“那么我觉得这样的姿势很奇怪,小苏,你想到什么?”唐万泽看向苏云奇。
“一个人背靠着树,双脚弯曲不停踢地,身后的树皮被磨掉,另一个人跪着压在他的身上……”苏云奇推了推眼镜,“我认为这和性侵脱不了干系。”
“没错!我正是这样想的。”唐万泽投来赞许的目光,“一个人被死者压在身下,死者企图对他进行性侵,而那个人正在反抗。”
“但是如何解释为什么死者最后会上吊而另一个人失踪?”阿斌搓了搓手掌。
“这正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一个男人双腿分开压在你身上想要对你实施性侵,你想要挣脱,那么最直观有效的办法是什么?”唐万泽提出了他的设想,“男人身上最为脆弱的部位在于他的睾.丸,这个部位按理说应该需要重点保护的,但它却仅由一层薄薄的阴.囊包裹,后者丝毫起不到保护作用。因此若要反抗,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踢打对方阴.囊。”
“唐队,验尸报告里没有提到阴.囊有破裂现象。”一个警员提醒他。
“是的,所以也不能排除死者性侵成功后自杀。但我们现在先假设这个猜想成立,否则案子很难有进展。阿斌,你和老叶混得不错,说一下如果男性睾.丸损伤短时间内会产生什么状况?”唐万泽用一根树枝拨弄着泥土。
“一般来说,男性睾.丸出现损伤后会内出血,若不及时处理,伤者会因失血过多出现失血性休克,简单说就是昏过去。”阿斌答道。
“对!那么睾.丸被踢造成损伤后死者应该会休克,起码会因巨大的疼痛而失去行动能力。这个时候被压着的人就可以对他做任何事了,现在假设被压着的人以为死者已经被他杀死了,便将他伪装成上吊自杀,那么现在他可以做的事只有一个那就是逃跑。一般人过失杀人后都会惊慌失措,而他们最先都会逃往他们最熟悉的地方。对于本案来说,这个人最有可能逃逸的方向应该是宾馆,确切地说应该是离树林最近的3号宾馆大楼。”唐万泽转身指向树林后隐约可见的大楼,“那么现在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从东侧的青石路回去,另一种是从西侧青石路回去。阿斌,如果你是这个人,你会选择那条路?”
“嗯……”阿斌指向东侧,“我会选东侧的。”
“不错。说说你的想法。”
“从东侧走,只需要穿过树林和小桥就可以回到宾馆侧门;反之若从西侧走,则在穿过树林和小桥后还需经过一片草坪以及广场才能绕到宾馆,多此一举。”阿斌分析道,同时用征询的目光看向唐万泽。
“好,好,好!不错,观察和分析能力都很强!”唐万泽赞叹不已,“所以这个人应该会往东侧走,‘两点之间线段最短’,这定理你们应该都知道吧。把这个草丛和东侧的小桥各看作一个点,在这之间拟订一条线,把这条线附近一米之内的落叶全部清理干净。去吧。”
“唐队……”阿斌似乎有点犯难,“老雷以前说过无论如何都不能破坏现场。”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唐万泽满不在乎地挥挥手,“去吧去吧,老雷他年纪大了,太过于保守,这种案子他破不了的。”
“唐队!”一警员气喘吁吁地跑来,“我们在清扫的时候发现了一枚鞋印,就在你划出的那条线的一侧!”
“好!和我想的完全一样了!”唐万泽又转向了苏云奇那边,“小苏,看来你和小简关于第二人存在的推理完全正确!”
“嗯,运气而已。”苏云奇故作谦逊,用以掩饰内心的狂喜,他马上拉住简月白的衣袖道,“走吧老简,我们去看看。”
泥地上鞋印看上去平淡无奇,但在这个时候却成为了破案的关键线索,因而受到了莫大的关注。唐万泽拿着阿斌给他的直尺在地上测量着几个数据,然后随手把测量结果记录写在手上,然后他忽然站了起来,伸出右脚在那枚脚印旁踩了一脚,制造了一个新的脚印。
“唐队!你在搞什么!”阿斌叫了起来,“这样会破坏证据的!”
“ok,我测量一下我的脚印深度。”他说着又拿着直尺蹲了下来。
“这里的泥土质地柔软,湿度较大,容易造成脚印。我的这枚脚印深度是0.8厘米,我的体重大概是63.5千克,那么在这种泥地上体重和脚印深度的比例是63.5:0.8,化简以后大概是79.375:1,也就是一个体重大约是80千克的人踩在这样的泥地上可以造成一个大约1厘米深的脚印。”唐万泽抬起头看着众人,“我测量出我们发现的这枚脚印深度大概是0.629厘米,简单说就是0.63厘米,那么把这个数据代入刚才得出的比例式中可以得出制造这个脚印的人体重大约为50千克。”
“厉害啊唐队!”一旁的警员说道。
唐万泽微笑着点点头,又说:“我们这个地区的人体身高和脚部的比例大概是6.75:1,这枚脚印的长度是23.8厘米,所以这个人的身高应该在1.60~1.61米之间。不排除这种身高可能是小男孩,但一般情况下只有女孩是这种身高。
我观察了鞋印,这枚脚印窄而短,脚弓偏低,小脚骨较短,这表现为足弓部较浅,脚后跟部分着力点小,所以可以得出这个人腰部细窄;足迹偏窄、短,起、落脚平均,压痕较均匀,弓压较宽,脚印较深,说明这个人此时应该是在走路。我以前专门研究过鞋底花纹,所以对各种常见的鞋印都比较了解。这枚鞋印应该是思加图ins韩版运动鞋的,据我所知,思加图是专门生产女性高档鞋的品牌,男性穿着它未免太过显眼,这正好证明了这个人是女孩而不大可能是男孩。”
脚印中的泥土有较深的凹陷,明显是雨滴的痕迹。如果这个人在雨后才走,那么首先他会踩在落叶上而不是泥地上,其次留下的脚印中的雨滴痕迹会较浅。”
“老雷在报告里提到在死者进入树林前后监控都没有拍到其他人进入树林,对吧?”唐万泽问。
“嗯,这个倒是真的。”
“这样就对了,之前为什么没有拍到有人进入以后再说,当下可以解决的是为什么之后没有拍到有人出来——因为这个人根本就没有进入监控覆盖区,换句话说他根本没有离开树林。他若沿着这枚脚印的走向,此时应该已经到了树林东南侧的尽头,再往前走就一定会进入监控覆盖范围;如果他往回走就会回到案发现场或者在黑暗的树林中迷路,而且树林北面也是山庄边缘,那里装有两人高的围墙,一般人很难翻越——反正他不可能通过走回头路离开树林。在不排除其他情况的可能下,我猜测此时他能选择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沿着树林南侧边缘往西侧走,再通过小桥以及草地回到宾馆。半夜以后的树林应该是极其黑暗的,只有青石路南侧的路灯有光亮,而路北侧的路灯在零点以后都已经熄灭了,所以他只有沿着树林南侧才能有一点点光照亮前方。这个距离很苛刻,不会太远,大概在青石路北侧三到四棵树这样的范围。”
“需要清理吗,唐队?”阿斌问道。
“先清理我前面所说范围内的落叶,如果有发现就说明我的猜测符合实际。”
阿斌叫来几个拿着竹制扫帚的警察,几个人在树林边缘清扫着落叶,弄得尘土飞扬,有几粒灰尘飞进了简月白的眼睛。
“哎呀,沙子进眼睛了!”简月白揉了揉眼睛。
“小心点吧。”苏云奇拍了拍她的肩膀。
过了约莫十分钟左右,一个警察跑来向唐万泽报告:“唐队,我们在你说的范围以内没有找到任何证物。”
“唐侦探,您想找的证物是脚印吧?”苏云奇转头问道。
“是的。”唐万泽拿出一根香烟点燃,“但也有可能是先前发现的草丛。但是破案的关键在于不断地做出假设,不断证明或证伪,进而推动案情的进展。”
他吧烟放入嘴里,深吸了一口,享受般地吐出一口白烟,而后朝那个警察挥挥手,喊道:“再往里清扫三棵树左右,注意别破坏地面和草丛。”他又吸了一口烟,然后望向前方:“我总是在破案时把自己置身于当事人的位置,尽量通过证据串联模拟当事人的想法。以前我的导师告诉我‘侦探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模拟案件罢了,说白了就是侦探自己的想法,但案情过程到底是怎么样的,死者到底经历了什么,看到了什么,也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很多侦探总是按着自己的路子走,最后无不钻进逻辑死角。只有完全按照当事人的想法,把自己置身于他的位置,才能体会到他的心境,得出的结论所带的误差才会小。”
“唐队!唐队!找到了一枚脚印!”阿斌从远处喊道。
“好了,找到的的确是脚印,去看看吧。”唐万泽摁灭了烟,站了起来。
地上是一枚不完整的脚印,只有前半部分而没有后半部分。
“制造这个脚印的人此时在跑,因为他脚步的着力点在他的脚尖,整个脚印深度从前往后递减。”唐万泽把尺子收进口袋,“形状大小都相同……没错,这是同一个人的鞋印。”
“唐侦探,这里还有一枚脚印。”简月白指着不远处的地面。
唐万泽快步走来,把刚收回口袋的尺子掏了出来。
“还是同一个人。阿斌,卷尺给我。”唐万泽接过阿斌抛来的卷尺,在两枚脚印至今拉开,“1.1米左右,距离很大,他的确在跑,而且跑的还不慢。第二枚脚印深度明显小于第一枚,说明他越跑越快。脚印中也有较深的雨滴痕迹,这表明他是在雨前留下脚印的。”说着他站起来,在两枚脚印之间踩上几脚,几个新鲜的脚印留在了泥地上:“两个脚印之间也可以留下脚印,但是这里却没有脚印,说明他在经过这里时压根就没有踩过两个脚印之间的位置——他在跑。”
“如此一来他就会到河边了,那么他的选择就只能是离开树林从西侧小桥离开。”苏云奇指着树林西侧边界说,“他不可能跳过桥下几米宽的排水道,哪怕跳过去了,对面也有一大片绿化带,毫无立足之地。”
“不行,这种情况不能排除。”唐万泽摆摆手,“沿着清理出来的路往脚印朝向的方向走,注意观察地面和四周。”
一群人快靠近河边时,简月白突然像踩到什么似地跳了起来:“呀!地上有东西!”
与此同时,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附近县城一家较为知名的大排档门前,一个身穿深蓝色宽松运动服,足蹬耐克篮球鞋,梳着中分留着些许胡茬的帅气中年人探身从
轿车上下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装束,便走向了那家大排档。他大步穿过门前进餐喝酒的人们,径直走向餐馆内一间较为整洁的雅间,那辆黑色的轿车随即“哗”地一声在男人身后锁上了。
中年人推开了雅间的门,那个留着大胡子的安保主管马上起身迎接,并向着男人伸出一只手来。男人也伸出手握住大胡子的那只手,而后拉开一张椅子坐在了餐桌前。
“您饿了吗?吃些东西吧,别客气。”大胡子指着餐桌上杂然而陈的丰盛佳肴。
男人点点头,开始给面前的消毒餐具拆封:“前段时间上面交给您的事,您办妥了吗?”
“诶呀,上面给的指令怎么能不照办嘛!这不,事情早就办完了!”大胡子往后一仰,躺在了椅背上,双手交叉环抱在胸前,摆出一个舒服的姿势。
“这就好。”男人又点头,从已经开封的餐具中取出一只透明玻璃杯,“红酒,有红酒吗?”
“诶呀,红酒怎么会少呢?我听说您最喜欢红酒,这不,我特意给您带了一瓶。”大胡子马上从桌底取出一瓶红酒放在男人面前。这瓶酒的瓶口被木塞堵住,酒水通体呈深红色,宛如价值连城的琥珀。瓶身的包装上写着“made in italy”和“1980”。
男人接过红酒给自己到了一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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