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私心(1/2)
从坐上这趟列车开始,好像一切发展都超乎预料。
蛊师和茅山道士也好,赵三元等人也罢,其实谁都没料到会碰见拦路虎,毫不相干的人或因利益或因坚持大打出手。
但从全局角度来说,赵三元等人的情报没有对方全面,至少蛊师们知道沈仁是个啥玩意儿....
所以当吕秀才反应过来时,内心多多少少有一点小小的震撼。
参?
沈仁?
倒过来念可不就是人参么!
古往今来,有关山参的传说数不胜数,其中有很多是讲山参年头久了成精了,或是长成人形能变化成人。
身为药材铺的少东家,吕秀才没少接触各种类型的山参,却从没发现成了精的参。
光是红口白牙的说自然不会相信。
但沈仁刚才咔咔的往自己身上捅刀子却啥事没有的现象,完全佐证了他的话...
古人对人参的命名有许多,有叫血参的,有叫玉精的,百尺杆的金井玉兰的啥都有,无论怎么称呼,几千年以来它都被誉为百草之王,绝对的大补之物。
遗憾的是,人参并非漫山遍野哪里都能长,它只生长在奉天东部、吉省东部和黑省东部,毛子和棒子那边沾了少许(高丽参可不是人参啊,两者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所谓的东洋参和西洋参同样是云泥之别。)
如果去观察人参的生长分布会发现个奇妙现象,它们几乎都是依托长白山脉和支脉生长。
北至三江平原,西至松辽平原,南至辽东半岛,东至海参崴,由东北向西南走向,包括名山俊峰无数,浑然一体。
有传,这条山脉便是炎黄的灵脉之一,另外一条便是炎黄极西之地同样庞大的昆仑山脉,两者缺一不可,若有异况恐怕会影响国势大运。
传言终究是传言,至少明面上从来没证实过,也没谁公开拍胸脯保证。
能确定的是,人参依托长白山脉生长是不争的事实。
说回根本。
人参能在炎黄老百姓心中如神药般的存在自有其道理,达官贵人趋之若鹜,在经典《西游记》中,还特意用人参为基础想象出一种叫人参果的神果。
现实当中肯定达不到长生不老的效果,但妙用依旧数不胜数,医用方面就不说了,是个人都懂一些,咱们说点有趣的。
众所周知,有些山村中或是一些上了岁数的老人,喜欢用各种药材泡酒,经过观察会发现,任何植物泡在白酒里边都得被‘烧’死,更不会继续生长,可只有人参与众不同,在酒瓶子里依旧能发芽生长,甚至连‘须子’也一样,生命力超级超级强。
如果在野生环境不被挖走的话,生长百年千年都没啥问题,零下四五十度冻不死,几个月不下雨也干不死,风吹雨打都不怕,最怕的是被人为挖走,或是被哪个大聪明熊瞎子给刨出来吞了。
但被野兽吃掉的概率非常小,人参之所以被称为百草之王,其中一个原因是大自然会保护它,比如在白天有阳光的时候,长在野山参周围花花草草和小树会向四周弯去将野山参露出来,充分享受着阳光,而每到太阳落山后,花花草草和小树则直立起来向野山参靠拢,奇妙的很。
话又说回来,谁身体没大病闲着没事揪根‘须子’吃,轻则喷鼻血,重则容易直接被补死原地开席,换个角度来看,如果重伤垂危,一根老山参是有可能吊住半条命,硬生生扣下半口活气儿。
这么好的大宝贝,少不得被竭泽而渔。
刚开始还好,毕竟大自然的馈赠比较多,随便挖。
但人参不是大萝卜,尤其是有年头的老山参,挖一根就少一根。
想要长年头的?
只有等,代表性的是代代相传的守参人,可能一守就是好几代。
然而不是所有人都能等几十几百年。
长年头的挖不倒,那挖短年头的总可以吧?
结果不言而喻,直接给挖濒危了。
说白了人参本身就是个神奇的东西,更别提成了精的。
捅几刀没事儿?吕秀才现在都想拿着机关枪对他突突沈几梭子,看看到底能神奇到何种地步。
“多少年头了你?”
“三五年吧....”
“你当我是傻狍子?三五年的参能成精?三五年的参能化为人形?三五年的参会买票坐火车?三五年的参能生闺女?”
不是说话里不能有水分!
但你不能水里掺话啊!
真要这么容易,人参精早就撒丫子满山跑了!
即便如此,吕秀才的三观还没有彻底接受沈仁的身份,精怪不是阴魂,太少见太少见了。
其实就像沈仁说的,他有他的苦衷,尤其是对自己活了多少年这件事,正是因为活的年头长,所以活的一直累,没成精前天天提心吊胆被挖走,成精后更是怕被剁碎了煲汤。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不想透露身份。
可于情于理,没办法再隐瞒了。
“事实上采薇不是我闺女,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名义上的父女罢了....”
吕秀才挑了挑眉毛,看着粉雕玉琢的沈采薇,小丫头真是个人参娃娃的话,自己又看不出来。
可如果不是人参娃娃,又不是父女,那是啥关系?
一时间,吕秀才的眼神变了味,开启了头脑风暴。
“你特么不会是人贩子吧?成精了不学好?”
沈仁欲哭无泪,暗想你脑子里装的都是噶勒叉么?没点大病真说不出这番话来。
“恩公别误会,无论发生任何事,我都不会害采薇,我也只为她一人而活。”
“啥意思?”
“她...是我的妻子。”
吕秀才面色平静,平静的可怕,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只是回头看向莫闻山,“前辈,我能整死他不?”
这年头虽没有炼铜这个词,但概念肯定是有的,自会招到唾弃。
而且只要不傻都能看出沈采薇的心智有极大问题,用莫闻山的话来讲,这小丫头三魂七魄少了一魂。
本来就够可怜了,你还钻空子?
这回吕秀才是真的怒了,如果说刚才没有真动手是怕在亲闺女面前揍她父亲会带来极坏影响,那现在可丝毫没有顾忌可言。
他薅起沈仁的衣领,硕大的拳头早已紧握。
但被有些黏黏糊糊的小手轻轻按住了拳头。
沈采薇。
她一手按住吕秀才的拳头,另一只手递过糖葫芦,甜甜的笑。
“好吃.....”
瞬间,吕秀才心都被融化了,哪里还下得去手?
可之前莫闻山掐沈仁脖子的时候,沈采薇明明无动于衷,仿佛根本不在意的样子,怎的这次却伸手阻拦?
“丫头虽少了一魂,心里却明镜似的。”莫闻山不由得感慨万千,小丫头显然是知道真动手还是假动手,能敏锐直观的感受到敌意,“你也别难为他了,丫头的反应做不得假,最起码证明丫头非常信任和依赖他。”
还有句话没有明说。
你若真想活命救人,还真得靠沈仁才行。
吕秀才坐到沈仁对面,接受沈雨薇善意的同时,他也把随身携带的所有零食都拿了出来。
见此情形,沈仁会心一笑。
他明白这些人都是极好的人,否则不会挺身而出。
“恩公——”
“当不起,若论辈分,恐怕我得管你叫太爷爷了吧?还是别叫恩公了,叫我吕合金就成。”
“....吕小兄,此事因我而起,也该因我而了。”沈仁伸出两指抵在额头处,随即慢慢向外拉扯,只见一根璀璨的金丝从他额间抽了出来。
每抽一寸,沈仁的面色便苍白一分。
吕秀才虽不知这到底是啥东西,但看模样,有点像人参须啊。
“说起来这次如果没有与各位相遇,恐怕我已遭毒手,再难陪在采薇身边。”
“你这是....”
“我很自私,只想永远跟采薇在一起,无论发生什么都要跟她在一起,可我的自私保护不了她,刚刚我在想,倘若没有遇到各位,我死微不足道,但采薇又是怎样的结局?哪怕只想到一丝一毫,我都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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