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血之余也(1/2)

肩胛骨,也是俗称的琵琶骨,它呈三角形,贴于胸后内壁,这两块地方对人的身体非常重要。

从些神鬼异志的传说和典籍就能看出个大概,比如神仙被穿了琵琶骨,那再大的本事也使不出,基本报废。

生活中也一样,别说是琵琶骨碎了,就算得了严重的肩周炎,双臂都跟灌了铅似的。

话又说回来,这姑娘的琵琶骨是碎了不是裂了,难以想象要承受多大的痛苦,都把人直接给疼抽了。

赵三元自问有好几种办法碎了他人琵琶骨,但绝对无法做到毫无外伤。

这姑娘穿的清凉,大部分肌肤裸露在外,至少可以确定上半身没有任何外伤,连块皮都没有破,那她琵琶骨怎么碎的?

赵三元回头看向被伙计领去雅间的狎客,难道是他手劲太大了?

没道理啊。

人又不是熊瞎子,能把人骨头干碎?

即便干碎,也不可能是上半身吧?

“我们是外人,过犹不及,还是让这里的人接管吧。”赵三元拉着吕秀才向后退去,事已至此,又没办法让姑娘恢复如初,但小哥俩心里都明白,这件事很不寻常。

而风月场就是风月场。

欢喜时,狎客能把姑娘当成宝。

无趣时,狎客只把姑娘当成屎。

没有谁会真去关心一个风尘女子是好是坏,更不会关心她是死是活。

姐妹?

别闹了。

世上最刻骨铭心的仇恨之一就是争宠,女人间的争宠比你想象的要可怕太多。

往大了说有后宫六院,往小了说有教室车间,就以风月场为例,一个狎客总喜欢点一个姑娘,熟客中的熟客,当夜这姑娘洗白白画了美美的妆静候着,只等欢迎光临,不料半道上熟客去了隔壁,因为龟公说隔壁姑娘今晚穿了黑丝。

绝对是几辈子也化不开的大仇。

所以风月场没有想象当中的姐妹情深,里边充斥着明争暗斗,恨不得全天下就剩她一个娘们才好,全世界的男人都点她。

反之,男人也差不多,恨不得全天下的女人都爱他。

人之常情嘛。

因此当昏迷的姑娘被抬走时,投来的眼神中没有怜悯和忧虑,只有无数冷眼。

“能看出啥眉目么?”

“碎骨在一瞬间,又没明显外伤,暂时没法确定到底是何缘由。”

“我倒是想起曾经发生的事,有点相像。”

“啥啊?”

“记不记得跟你说过铁岭的事?李谷雨那憋犊子对豆苗侄女做的事。”

吕秀才心头一紧,“能咒人惨死的钉头如意术?确定么?”

赵三元摇了摇头,“不确定,而且只是有些像罢了,并不完全一样。”

据说这招能杀人于千里之外,李谷雨肯定没达到这种程度,否则自己和老康不可能活着走出老李家门。

如果背后真是有人作祟,那碎了姑娘琵琶骨的人可比李谷雨要厉害,威力可大不止一丁半点。

什么?

是自然现象?

谁家琵琶骨能自然碎成好几块!

“保险起见,先试试看再说。”赵三元蹲在地上用手指画着图案,从旁观者的角度,跟熊孩子玩泥巴似的。

在图案正中插上一根清香,随后又掏出根长长的头发丝缠绕其上,正是方才顺手从那姑娘身上揪掉的,反正人都疼抽了,揪根头发不会感到任何疼痛。

“带火柴没秀才?我的用光了。”

“等会,我找找看。”

吕秀才不抽烟,所以没有随身带火柴的习惯,找来找去也没找到。

“打火机成不?”

白嫩白嫩的小手递过来个长条金属物,看着非常精致,正是想让赵三元白嫖的清丽妹纸,她语气六分忐忑四分好奇,搞不懂这是要干啥,但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一定很有趣。

“啥是打火鸡?”赵三元问出非常关键的问题。

真不是他土逼。

实在是这玩意儿根本没见过。

imco。

奥地利品牌。

欧陆上最古老的打火机,最开始是用废弹药壳做机身,以燃油为能源,奠定了后世打火机的基本原理,有那么一段时期几乎成了跟真金白银一样的硬通货。

但当下时代,这玩意儿全都是纯手工制作,绝对是真正的奢侈品,常人没见过情有可原。

“嗯....可以理解为西洋版火折子,用起来可方便了。”

赵三元似懂非懂的接过打火机,事急从权,若是拖得太长时间就试不出个眉目了。

啪~

火苗燃起~

赵三元乐了,心想这玩意儿好啊,有一定防风的能力还非常便携,以后大冷天的再也不用猫犄角旮旯划火柴抽烟了,堪称烟民神器。

清香被点燃,从表面上看不出任何异样,燃烧的速度正常,飘摇的烟气也正常。

直到燃烧至头发丝的那一刻。

呲呲呲——

眨眼间缠绕的头发丝就燃烧殆尽,在清香表皮烫出螺旋黑线。

赵三元和吕秀才都双眉紧皱。

果然有问题。

“那姑娘中招了,而且看样子中了不止一天。”

“是某种咒么?”

“暂时没法确定,但至少能证明有人在刻意去害她。”

“跟钉头如意术相比如何?”

“李谷雨施展的咒法是随施随现,可这姑娘少说中招七天以上,我猜测是潜伏积攒到某种程度上后突然爆发,说不清哪个术法更厉害。”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

清丽妹纸听的云山雾绕,完全搞不懂对话涵盖的内容。

又是腚又是肘的。

而且为啥那头发丝烧的飞快啊。

正常来说长头发燃烧后不可能全都燃尽啊,顶多烧焦一段后就灭了。

不懂。

但大受震撼。

然而她震撼的太早。

清香燃烧处在触碰头发丝后已然熄灭。

没风没雨的,神奇的很。

《黄帝内经》——发为人血气之!

发者,血之余也。

人生之富贵、吉凶、祸福、贫富均可知矣。

从相术角度出发,头发光彩润泽为佳,头发浓密粗硬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血气都比较旺盛,身体大多强健,性格硬朗,刚强果断,生活中做事比较认真,有智慧。

头发枯黄,代表这个人的气血欠佳,有失运之相,各种运势相对低落,在性格方面欠缺自信和果决胆量。

头发硬如鬃的人性格大多数倔强高傲,好胜心很强,直爽又暴躁,待人诚恳又磊落,饮食不分粗细精糠,容易得罪他人,易被他人忽悠,夫妻情感容易出问题。

头发稀疏的人财运较好,性格通常豁达,凡事都比较看得开,睿智又精明,聪明绝顶虽然是个梗,却有几分道理在。

而一些天生满头白的,属于异相外露,这种人要么穷困潦倒,要么成就一番事业。

这里稍微再扩展一下。

为啥随着时代越来越进步,相术却越来越罕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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