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能吓死人的心灵感应】(1/2)
“那好吧,我们先出去。”
虽然从老爷子到亨利都想看看周易如何处理鹅肝,却硬是没人反对周易的话。周易的那一手面案功夫,让他们无不深深期待,还真被血淋淋的场面坏了胃口,错过这顿美味的鹅肝包子。
李秀芬替周易找出了几屉用华夏黄竹制成的小蒸笼,就拉了老伴一把退出了厨房,也不知二老是在嘀咕什么,不过都是一脸轻松的表情。
等到家人都离开了厨房,周易把房门关了,先把一块块还带着血管巢的鹅肝洗干净了,然后才开始下刀。
此刻若是有人在他身边观看,便会见到在菜刀的刀刃处微微泛出一丝白雾,那刀刃还未接触鹅肝,鹅肝的表层就被剖解开来,就仿佛是这柄菜刀多了一层无形而且锋利已极的刀刃!
刀气!
早在云水山时,周易的九转玄劲就已达到小成,可以凌空发出气劲碎物伤人,等到主职业开启,又吸收了性灵之光在丹田中,再加上他这段时间日日苦练子午桩法,早就拥有了借物传劲的功夫,飞花摘叶亦可伤人,就更不用说凝淬刀罡、发出刀气了。
要让鹅肝完全没有腥味,那就要切出附在肝上的巢状血管,而且不能使血管在肝内破裂,否则无论如何清洗都难去除腥气;可是面对鹅肝这种柔嫩娇小的东西,就是华夏皇城南水宫那些刀法顶尖的大厨,也最多只能保证在去除普通血管时不会引起破裂,对那些毛细血管就无能为力了,亨利口中的那位巴黎顶级大厨路易先生也是一样。
而周易今天却是要化不可能为可能,让亨利这个赌赛的对手都要心服口服!他的最大致胜法宝就是用借物传功,以菜刀演化出的‘刀气’。
刀气一出,可透甲伤人,隔山打牛!周易随手挥洒,只见刀刃处白雾缭绕,一道道刀气无声透入鹅肝,很快就将一条条主次、毛细血管逼住、冻结,让其中的残血都凝结成了固体,无法流出。
完成了这一步,后面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用普通手法剖开鹅肝,将其中的血管一根根挑出来、剥离掉就可以得到最为纯净的鹅肝;而不像其他名厨,哪怕刀法再精致、用料再讲究,却始终做的是带有残留血管的鹅肝,永远无法消除其中的腥气。
周易这做的才是天下第一、绝无一丝腥气、想怎么吃就怎么吃的鹅肝,哪怕是用来做包子馅,食客也只会吃到鹅肝特有的细腻香滑,却不会感觉到任何异味,更不需要用什么八角大料、柳橙水果的味道来压制腥气。
周易始终认为,做菜的最高境界,就是还原菜色本身的味道,什么柳橙鹅肝酱,那还是鹅肝麽?倒有一多半是在吃水果了。
将鹅肝中的血管一一去除后,周易先是用‘震字诀’震靡了鹅肝中本就不多的肉纤维,然后刀落如飞,随着一阵急促的‘答答’声,这些鹅肝便被斫成了一堆肉靡;此刻用鹅肉慢火细炖的高汤也已经煨好,周易在炒锅中放入提前精炼好的鹅油,将肉靡放入锅中,拿起锅铲迅速翻炒两下,然后放入精盐和提前准备好的鹅汤,待到鹅肉开始变色,却还没有完全熟透的时候,便迅速盛出。
之所以如此处理,是因为他自创的这款‘玻璃皮鹅肝小笼包’所用的面皮薄如玻璃,不能在笼内蒸太长时间,所以必须先把肉馅弄到七成熟;可是如果将肉馅完全炒熟,鹅肝的美味又无法渗入到包子皮中,所以这火候极难掌握,也只有他这样的高手才可能尝试。
待到鹅肝馅料准备妥当,最后一步就是包包子了。因为面皮极薄,周易以九级面点师的水准仍然要小心翼翼才行,几屉包子就足足花去了他二十分钟。直到盖上笼盖,见到蒸汽和包子香味从笼中升起,周易才擦了把汗,只觉包这几屉包子比迅速奔行一百公里还要累人。
“好香啊,这就是华夏包子的味道麽?”
亨利能把路易大师的手艺学到个五六成,可见也是吃货一枚,竟是第一个嗅到了包子的香气,很快就陶醉在这股完美结合了面香和鹅肝香气的美妙味道中。
很快周茂通他们也感觉到了这股香气的不一般,一众人等都暗咽口水,满眼期盼地看着厨房的门,就连对周易手艺并不陌生的柳絮也无法例外。
“哇,周叔叔又做好吃的了,叶子要吃。”
卧室的门一开,还穿着睡衣的叶子一溜儿小跑冲了过来,也不用人招呼,就往餐桌边一坐,自己给自己找了双筷子,也加入了期待美食的吃货大军。
正所谓有吃不在年高。这丫头的年龄虽然不大,可在周易身边久了,也早就把胃口养刁了,这段时间在‘龙傲天号’上周易很少显露手艺,可是把她馋坏了。
“呵呵,包子好了,大家趁热尝尝吧。”
好在周易没让大家期待太久,过了一会儿,就从厨房内端出了热气腾腾的六屉包子,香喷喷地诱人食欲。
“周,你真是个伟大的人”
亨利也顾不得烫,抢着把笼盖打开,好容易等热气散去了,这货瞪着两只眼睛直发傻:“周,包子在哪里?”
“是啊,包子呢?”
连见多识广的老爷子周茂通都看傻了,围着笼屉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感觉每个‘包子’都不简单。
只见在笼屉中有十个颜色鲜红的肉团,在那肉团外面,还裹着一层晶莹剔透的肉汁,流动之间,越发衬托的那十个肉团如同红宝石般美丽迷人;最奇的是那肉汁仿佛脱离是脱离了地心引力的影响一般,竟然不会散落在蒸笼内!
“这这包子皮变成透明的了,就像玻璃一样!小易,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要不怎么说是整日里寻沟觅壑,擅长在最阴暗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妇科大夫呢,还是庞通的眼神儿好使,首先发现了周易这包子的奥秘。
“哇,好厉害啊!周叔叔做的包子太好看了,叶子好喜欢!”
“god!这怎么可能?周,这‘包子’真的可以吃吗?”
亨利毕竟是老毛子,周家人吃饭都用筷子,他却是刀叉,此刻这货拿着个明晃晃的叉子直流口水,却硬是不忍下手;也别说他了,就是周家人也是掂着筷子直打量,感觉十分的不落忍。
这哪里是包子,简直就是艺术品啊?而且这包子皮儿也太薄了,用筷子一夹还不得当场破了?
“呵呵,爸妈你们别光是看啊?先尝尝。”周易微笑道:“放心吧,这面都被我活透了,虽然看着薄,却是没这么容易就破的,我来示范一下吧。”
说着抄起一双筷子和一个汤匙,用筷子夹住了包子最上方的‘菊花’,轻轻一提,就见这团被汤汁包裹的‘红宝石’离笼而起,悬在了空中;周易又用汤匙在下方一抄,稳稳接住了这个‘玻璃皮鹅肝小笼包’,然后送到嘴边先咬开个小口,将汤汁轻轻吸入口中,再对着包子吹了几口气,等到温度下降了一些,才一下送入口中,一面咀嚼一面点头道:“唔,还不错大家快吃吧,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这会儿哪还用他让,大家早就看得直流口水了,一个个学着他的样子大吃起来,就连小叶子都成功吃到了。
“好吃,完全没有鹅肝的腥气,烫面和鹅肝的味道完美结合,尤其是吸入汤汁时,那股温暖的芬芳就像是梦中才有的”
周茂通连连点头,这会儿他再不是雷烟火炮的周大军阀了,已经被儿子的包子彻底征服,不但表情温润,而且还出口成章。可见美食的力量太大了,甚至能够在短时间内改变人的性格。
“鹅肝原来是这样好吃的,真比最上等的巧克力还要香浓、比最绿色的牛奶还要丝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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