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自述(一)(1/2)

第六十八章自述一

我叫李煜,打小就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

父亲是一个煤矿工人,母亲也在镇里面的纺织厂工作,在我刚上小学的那一天,父亲所在的整个矿洞炸的震天撼地,无疑,父亲就在他苦干一辈子的矿洞里面献出了生命,尸体也被埋葬了山丘之下。

这次矿难,煤矿主赔了一点小钱给我家,只不过因为各种关系,煤矿主并没有受到应该有的惩罚,而是用这些被埋葬在山丘之下的生命换来了一大笔的财富。

母亲在那一天也成了寡妇,女人一辈子不容易,没有男人支撑的家庭也很难维持下去,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母亲改嫁了,嫁给了城里的一个维修工人,而我,也从农村里面走了出来。

然而,农村的我在城里面的学校却显得格格不入,成绩赶不上,穿的也比不上,逐渐的,我被孤立了起来。

那一次,我妈骑着单车来学校接我,而旁边一个有钱人的孩子坐在私家车上指着我说“穷鬼。”,受尽了冷嘲热讽的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可那人的老爸却开口了:“孩子,你看看,这人的母亲都一副穷酸样,生出来的儿子以后也肯定成不了大器,活该穷一辈子。”

如果是别人我不会多加半句言语,可我发现,这个人就是当年赔给我钱的煤矿主,而我父亲就是因为他的过失而死的,所以只有十三岁的我冲上去暴打了这人一顿。

毫无疑问,他三拳两脚就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如果不是我母亲跪下来求他,或许我在这个城市就无法立足了,医院里面出来之后,我彻底的变了,这个社会只要有钱就能横行霸道,所以我不再学习,每天逃课,跟着一群人在社会上混。

有一天,我跟着的那个人带我去见了一个所谓的老大,那个老大说我很有前途,当时我没在意,可后来这个老大问我是不是跟煤矿主的儿子有过节,我点了点头,他就叫我去捅这个人,而且还说保证我绝对会没事。

在别人的风言风语中,我知道这个老大很有势力,加上我本来就有这个念头,再加上我认为还小,捅人应该不会抓进去,所以我答应了。

那天,我故意在厕所里面撞了他一下,他站起来就对我拳打脚踢,而我当时脑子一热,直接拿出准备好的刀子捅了他,可我没有想到,我居然把他给捅死了,当时看见满地的血,我简直吓得没有任何的思考能力,只能逃回家,然后洗澡,洗衣,想要把血迹洗去。

父母很快就发现了我的反常,我害怕,所以把一切都告诉了父母。

父母第一时间不是自首,而是要“救”我,父亲帮我把凶器仍到了十里之外的一个池塘里,母亲帮我清洗血衣,焚烧血裤,三人统一口径,与警察周璇。

最终,还是露出了破绽,面对警察的质疑,我没能守住口,一家三口都被拘捕。

我本以为这一辈子完蛋了,可后来法庭宣判的时候,我父母当庭释放,而我因为不够法定刑事责任14岁的年龄,所以没有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只是收容教养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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