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四章 再入灵修(三十七)(1/2)
这股真气刚刚放出,大木一郎就心知不好,因为气感太足了,隔着衣服已经让他的肚皮感到了无尽的压力。
武道宗师可以利用全身的各个部位发出气劲,但是大木一郎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用脚部放气,脚气可不好受。
砰的一声,随着庞小南脚部真气的猛烈释放,大木一郎被震飞,就像一颗炮弹一般飞到了一棵白桦树上。
“咔嚓”,一人粗的树干被震断,树枝刺啦啦的划过旁边的枝丫,一截大树掉落在了河滩之上。
大木一郎颓然的从空中顺着树干掉落,最后靠在了只剩一截的光秃秃的树干上,头有气无力的歪到了一边。
高手对决,一招定生死。
庞小南的这一脚,凝聚了全身的真气,并不只是打飞那个场面看起来震撼,大木一郎的全身器官都遭受到了气流的重创。
这就好像一个人站在原子弹爆炸的附近,真正造成伤害的并不是原子弹爆开的弹片,而是那汹涌的气流,它能把你整个身体吞没,炸成粉碎。
现在大木一郎的五脏六腑,就好像那棵断裂的白桦树一样,那树皮干枯惨白,没有了一点活力。
甚至,他的身体已经感觉不到了疼痛,连神经都已经麻痹了,他只是还残存着一丝意识。
庞小南走到了大木一郎的身边,蹲下来看着他,有些惋惜的说:“你是个好对手,不过,我不能手下留情,因为你也知道,我们这次决斗是你死我活,我只有尽全力,这也是对你的尊重。”
“哈……”大木一郎连说话都很吃力,“我输了……心服口服……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境界吗?”
大木一郎刚刚在对阵庞小南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现象,庞小南能够在空中停留,当时他没有在意,因为在全神贯注的攻击,但是现在他败了,他有时间去回顾整个比武的过程,这个画面让他记忆深刻。
“我嘛,也是宗师巅峰,不过呢,看你是用什么标准,如果说我赢了你,可以看做是超越宗师巅峰的存在,那我就是神了,或者说是超人,如果宗师巅峰里还分境界的话,那我的境界就比你高一点。”
庞小南的分析很科学,因为级别是人定的,并无定律,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打赢了就是王道。
“我明白了……谢谢你……”大木一郎有气无力的说完最后一句话,眼睛直直的盯着远方的月亮,没有了任何的反应。
他死了。
庞小南伸手拂下大木一郎的眼睑,站起来叹了一口气,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一个站在武道巅峰的高手,这是武林的一个遗憾。
徐赛东战战兢兢的从小树林里出来了,刚刚他听到白桦树断裂的声音就出来瞄了一眼,直到这边没了动静他才走到庞小南的身边。
“他死了?”徐赛东看着大木一郎的尸体问道。
庞小南点了点头,转身离去:“走吧,我们回霍拉马去。”
“就这么走了?这些尸体怎么办?”徐赛东有些胆战心惊,月色很美,可是凄美的月光下,这幽暗的小树林边却横七竖八的倒着这么多尸体,怎么看怎么诡异。
“这些尸体就丢在这里吧,说不定明天就被野兽给叼走了。”
庞小南说的毫无感情。
“可是,这万一被人发现了,我们会不会有麻烦啊?”
“你怕什么,这荒郊野外的,就算是被人发现了,也追查不到我们头上的。”
“可要是他们的同伙报警了呢?警察会不会追着各种蛛丝马迹来找到我们啊?”
“不会的,他们的同伙不会报警的,他们来霍拉马的目的不纯,只怕都不想把事情闹大,人死了就死了,他们只会从暗地里复仇,绝对不会报警的。”
“那……接下来他们会派什么人来?”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这次事情过后,霓虹国应该会消停一段时间,毕竟他们最好的打手都死了,再派人就不知道派什么角色了。”
“也是啊,哎呀大侠,你刚刚实在是太厉害了,老实说,我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厉害的人打架……哦,不,是比武,看的我眼花缭乱的,实在是太精彩了。”
“不是眼花缭乱,是老眼昏花吧,行了,你守了这么久,肯定也累了,走,我们去吃点好吃的,我请客,算是我感谢你。”
“大侠这话说的,怎么能让你请客呢,我有错在先,差点就助纣为虐了,应该是我请客,走走走,我知道伊坦有个地方吃羊肉不错,我们走快点。”
“行啊,吃羊肉去,不过还是得我请客,你没有趁机溜走,说明你还是很讲义气的好兄弟,我要感谢你及时的悬崖勒马,为消灭霓虹人做出了贡献。”
“哎,大侠说这话是在寒碜我啊,我徐赛东,再怎么混账,也不能帮着外人欺负自己的同胞,一开始我确实是鬼迷心窍了,不过经过了大侠的教导,我才决定改邪归正,所以,这顿一定得是我请,我要感谢大侠你的谆谆教诲!”
“好,那就你请吧!”
“谢大侠成全,大侠,你看,我那里还收了那家伙一箱金子,要么我们分了吧?”
“你留着吧,以后有大用……”
两人走到了车子旁边,然后驱车朝伊坦方向走去。
路上,徐赛东还在回味今天经历的打斗场面,“大侠,我是第一次开枪杀人啊,我差点就呕了。”
“你以前不是喜欢去打猎吗,杀人跟杀动物不是一样的吗,你应该都有快感啊。”
“是啊,可是这杀人和杀动物当然还是有区别的,幸亏我以前打过猎,不然这次我面对这么些杀手我哪里敢开枪啊。”
“带你过来还是明智之举啊,你今天做了大贡献。”
“什么贡献,我就杀了一个,其他的都是你杀的,说实话,你这速度实在是匪夷所思啊,竟然能快过枪手。”
“这里面有侥幸的成分,你以为我真是神仙啊。”
“不过,你这次带的这个神秘武器倒是没派上用场啊。”
徐赛东瞄了一眼后座的箱子,说实话,这个箱子里面是什么神秘武器,徐赛东到现在都不清楚,他很好奇。
“没派上用场最好,不过有它在,我们两个都很安全。”
庞小南之所以带上金刚机甲,就是以防万一,对方就是来一个特种兵小队,也不是一套金刚机甲的对手。
徐赛东果然是富二代里面的典型,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只是他现在的兴趣主要在吃这一块,他带庞小南来的地方,如果不是轻车熟路,还真的不好找。
这是一个水库的深处,一条只有两三米宽的水泥路环绕着水库,车子走在路上连会车都是问题,可是徐赛东就是熟练的把庞小南带到了目的地。
在水库的岸边有一栋简陋的平房,平房的外面已经停了好多车子,平房里面则传来的欢声笑语。
“你是怎么找到这么偏僻的地方的?”庞小南真是好奇作为吃货的徐赛东如何能找到这么偏僻的地方,这地方连导航都不认识路。
“哎呀,蛇有蛇路鼠有鼠路,你就只管吃吧。”徐赛东把此时化妆成哈拉帕的庞小南推进了平房里。
别看平房的外墙看着普普通通,可是一进去,哈拉帕就闻到了一阵扑鼻的羊肉香。
屋内坐满了食客,男男女女欢声笑语。
“真热闹。”庞小南不禁感叹,这华国人民是真爱吃,这偏僻的地方,比霍拉马生意最好的大排档还要热闹些。
这得是多爱好羊肉的人才会不远万里不顾山长水远到这里吃羊肉啊。
“我给你介绍介绍,看看你吃什么羊肉。”
徐赛东说起了这家店的特色,原来这个店子之所以开在这里,是因为他们自己养羊。
这家店名叫水库羊肉,但是这里的羊肉有山羊也有绵羊,还有野山羊,就是俗称的麂子。
因为有这么多品种,所以羊肉的吃法也是多种多样。
比如烤羊肉,烤羊肉用的是绵羊,因为山羊太膻了,有气味不好吃,这里每天至少要吃掉两头山羊。
吃法也很有意思,就把剥了皮的羊挂在那里,客人来了可以自己选择哪个部位去切下来,然后交给厨师料理。
如果只是单纯的烤羊肉,那也就没必要来这里吃了,这里的羊肉还不是烤羊肉最出名,最出名的还是羊肉汤。
羊肉汤用的是黑山羊。
这黑山羊,可以说是山羊里的宝贝,肉质细嫩紧致,入口顺滑,是做羊肉汤的上好原料。
羊肉汤的做法也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是客人最爱的。
其中一种做法,是把羊肉从羊骨头上剔下来,然后大火熬煮,煮到羊肉成了一丝一丝的肉屑,夹一把放到嘴中,有入口即化的感觉。
还有一种做法,是把羊肉连骨头带肉剁碎,先大火翻炒,再加点小酒,最后加入山泉水小火慢炖,直到满屋子飘香。
这种羊肉适合慢慢啃,非常的有嚼头。
如果说第一种做法是温婉派,那么第二种做法就是豪放派。这从点单的客人也能看出一二,点第一种羊肉汤的,一般是女人,点第二种羊肉汤的,一般都是糙汉子。
除了羊肉汤,野山羊也有很多人爱,野山羊什么做法都有,人们图的不是那个味道,而是感受那股野的力量。
庞小南听了徐赛东的介绍,心想这羊肉山庄实在是了不起,竟然能把这么多羊肉的做法都囊括,“它这里得养多少羊啊?”
“据说老板买下了这水库旁边的几千亩山地,就是为了养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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