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 选秀规则(1/2)

崇祯七年的七月份,经过崇祯修订以后的选秀规则终于送到了大明南方各个城市内的勋贵、青楼中。

大致上的赛程是这样的:首先是海选赛,也就是各个城市之间首先经过一轮选拔。

不过这选拔并没有规定死名额,只是一个最基本的资格选拔。通俗点来讲,海选赛的目的,就是把那些跟唱得好、跳的好、长得好这三点一点不沾的那些女子给刷下去。

哪怕你唱的不好跳的不好,但你只要长得好看,那你就可以继续参加后续的比赛。

海选赛完毕以后,便是赛区赛。

所谓赛区,便是一个布政使司为一个赛区,赛区排名依据为一个赛区内所有参赛者评分的平均分。

赛区包括南直隶、湖广、四川、浙江、江西、福建、贵州、广东、广西、云南,总共十个。

排名第一的赛区将会获得“艳压长江南”的荣誉称号,其赛区内,不管是哪一家青楼,均可命人打造一副这样的牌匾挂在自己的楼内。

而排名最后一名的赛区,则会获得“楼中无佳人”的称号,这个跟“艳压长江南”可就不一样了,“楼中无佳人”的称号,可是会强制性的挂在其赛区内所有青楼当中,并且必须是在最为显眼的地方。

并且不光是称号,赛区内有多少人能够晋级,也跟赛区排名相关。

第一名的赛区,可以有足足65%的人晋级,再往后依次减少5%,排名最后的赛区,只有20%的人可以晋级到到下一轮环节。

再往下便是淘汰赛,这里没有任何的花哨,就是比拼比分,最终决定前百强的名次。

那么那些前百强之外的人是不是就没机会了呢?

这怎么可能!若就此让他们没机会,那还怎么扣冤大头们的钱?

淘汰赛结束以后,便是复活赛。所有在淘汰赛阶段若是觉得自己没有发挥好的参赛者,都可以重新报名参赛。

这个参赛流程就简单了,为擂台赛的形式,参赛者可任意挑选一名百强选手,与其进行擂台赛,最终得分最高者获胜,可替代掉该百强的名次。

当然,挑战者不能挑战同为挑战者的参赛选手。

比如说:甲在复活赛中挑选了第一百名进行挑战,最终赢了,那这个一百名的名次就定了下来,无论是谁都不能再继续挑战甲。若甲输了,第一百名的名次可以继续进行挑战。

挑战规则很简单,挑战者将从唱歌、跳舞、乐器三项中任选两项,向被挑战者进行挑战,现场将会有相应领域的两名来自宫中的评委。

最终得票高者获胜。

什么?你问我就两项,万一平票怎么办?

别急,除了选手选择的两项之外,还有一项,为人气票,具体计算规则在下边。

复活赛结束以后,便是最终的决胜局。

决胜局的规则很简单,将一百人分为十个队伍,当前排名前十的佳人全都分配到不同的队伍当中进行比赛。规则很简单,最终十个人里面得分第一的选手出线,成为可以前往皇宫进行检验,若通过检验,则可成为皇帝的妃子。

所有前十名的选手都会获得“风华绝代”的荣誉徽章。

另:每一轮赛制,中间都会有一个月时间的休赛期。这段时间,当然是崇祯特意留下来,给冤大头们补充资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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