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判案(3)(2/2)

左梦庚又有准备,目视众人,尽量提高了音量。

“父母家长身负抚养之责,对于子女拥有养育之恩,父母之恩重比泰山,不容轻忽。而且婚姻大事,亦不是男女个人行为,而是两个家族的联系。因此无论何时,婚姻大事当中,父母都是主导者。今日之判例,惩处的只是不顾子女幸福,利用子女谋财的不义之举。同时也请各位父母好好考量,莫要操办婚姻大事时,忽略了子女的幸福和感受。”

这话一出来,所有人都不禁欢颜,纷纷鼓噪叫好。

身为父母者,理解了其中的告诫。

莫要以一己之私,枉顾子女幸福,从而毁了子女的人生。

而身为子女者,也得到了鼓舞。对于事关终生的婚姻大事,从今以后也可以勇敢表达想法。

遇到了违背心愿的父母之命,也敢于进行抗争。

左梦庚的说法之所以能够得到如此广泛的认同,只因对于田狗子的所作所为,也没有人觉得他就没有过错。

虽然许多人对于田小娥违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行为口诛笔伐,但田狗子利用女儿换取钱财的做法,亦是禽兽之举。

以往人们被孝道束缚,目光首先锁定在了田小娥身上。直到现在,通过了左梦庚全新的司法解读,开始正确看待其中的因果是非。

围观的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个判决在人身解放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田狗子之后,左梦庚盯上了田有壮。

“田小娥案相关责任人田有壮,涉嫌非法拘禁、殴打他人,限制他人自由,兼侮辱罪、逾权罪等,判处徒刑二十年。其余田凤年、田家财、田东升……等,判处徒刑十年。”

田有壮双膝一软,直接摊在了台上。随即回过神来,嚎啕大哭。

“参座,俺冤枉啊,俺何罪之有?”

张宗桓也有些不解。

“主审官,历来乡间纠纷,均由乡贤宿老出面解决。田有壮身为田氏族长,虽然行事颇有不妥,然罪不至此吧?”

左梦庚锋芒毕露。

“这田有壮可有官职?身居何位?”

无人能答,也不需要回答。

田有壮除了是田氏家族的族长之外,就是一区区百姓。

“田有壮既无官身,亦无权责,如何代行律法,决人生死?”

现场再次轰动,这一次受到冲击的人更多,同样也包括侯恂、李邦华等人。

他们和普通百姓不同的是,一下子就看明白了左梦庚的目的。

左梦庚以田有壮为例做出的判决,显然是想要将政权的影响力深入到乡村,同时破坏封建大家族的禁锢。

联想到他之前坦言的要解放劳动力,释放人口资源。显然,他已经开始动手了。

这个判例一旦生效,从今以后,乡绅族老对于民间乡村的掌控将会彻底破产。

而能够填补权力空白的,只能是他们这个新生的政权。

在新生政权的保护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脱离土地和家族的束缚,转化为工商业的人力资源。

那些围观的普通百姓虽然看不到这样的深意,但是他们也明白一个道理。

从今以后,乡里和家族中的纠纷矛盾,不能再由乡贤族长决断。否则的话,就是违法的。

今日这田有壮被判处二十年的徒刑,也就意味着,今后再有乡贤族老敢这么干,田有壮就是例子。

对于左梦庚的做法,侯恂、李邦华等人还是支持的。

因为如今的工商业发展,确实到处缺人。唯独令他们担心的是,左梦庚的判决似乎激烈了一点。

不但对田有壮处以严厉的刑罚,其余田氏族人,凡是参与的,也没有逃过惩处。

“这种时候,狠一点好。只有下了狠药,才能一蹴而就,免得反复蹉跎。”

侯恂却看的明白,知道左梦庚是故意而为。

只有这样的严刑重法之下,才能够迅速让新观念深入民间,从而成为新规则。

最起码有了今日的例子,今后各个家族当中,再有人胡作非为时,其余的族人就需要好好考量,愿不愿意承担违法的风险相助了。

田有壮之后,是张万和和张氏族人。

“相关人张万和,指使他们行凶逞爆,伤人致残,同时犯非法囚禁罪、抢夺财产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二柱、张光蛋、张千……等判处徒刑十年,另处以各人罚金五两,赔付受害人田小娥和马天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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