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我们可不可以不结婚(4)(2/2)

一边说着,冯笑香一边敲击笔记本电脑键盘,很快就有了结果。

“李洁玉,死者熊蕊蕊的嫂子,因为焦虑症、躁狂症,半年前被送进墨城精神病院治疗,三个月前病情得到控制,被家人接了出去,虽然出院了,但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氯氮卓就是她的常用药,这三个月医院开给她的剂量,足有200片了……”

吴端立即安排工作道:“钱允亮,带人去李洁玉家走访,务必查清她的药都按时吃了没有,如果没按时吃,那药去哪儿了?”

“好!”

钱允亮点了本组两名刑警,匆匆出了会议室。

冯笑香继续道:“我这边的工作暂时没有进展。”

这让在座的人多少都有些诧异。冯笑香可以说是刑侦一支队效率最高的刑警,绝大部分时候她都是悄无声息地就把事儿办了,找线索查证据什么的,不在话下,这次却竟然毫无进展。

吴端给她一个“具体说说”的眼神,冯笑香无奈道:“熊蕊蕊的手机里,无论是电话短信通讯,还是社交软件通讯,都很正常,不过是些孩子们常聊的话题,追书追剧追动漫之类的,再就是看漫展啊画画啊骂老师啊什么的……总之没什么异常的。

至于案发当天熊蕊蕊的活动轨迹,我这里通过监控查到,8月19日中午1:45,熊蕊蕊出了学校正门,之后沿学府路向东步行,拐上晋华路,但因为晋华路路段比较老,路面监控探头少。

她出现的最后一处监控,距离遇害的小巷还有约莫500米,所以无法具体估算熊蕊蕊是什么时候拐上岔路小巷的。”

会议室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大家一时间不大能理清楚案子接下来的调查方向。

闫思弦突然道:“给我看看监控吧。”

冯笑香立即放了投影,闫思弦没说具体看那一段监控,她便放了学校门口的一段。

监控中拍到了熊蕊蕊在19日中午独自走出学校大门的画面。

开学日,学校门口人来人往,视线并不好。

闫思弦一直盯着监控里的熊蕊蕊,直到她的身影消失。

“她一直在地头看手机。”闫思弦道。

“嗯,”冯笑香再次强调:“我以为她约了人,可是……”

“她在导航。”闫思弦道,“她对墨城的地形并不熟悉,出校门以后,无论目的地是哪儿,用手机上的地图软件指路都是首选。”

冯笑香恍然,立即又是在键盘上一阵噼里啪啦。

“出来了!”

众人都眼巴巴地看着冯笑香。

“是……一家网吧。

熊蕊蕊导航的地点,是一家网吧,正好在她死亡的那条小巷里。”

闫思弦在自己的手机地图软件里操作了一会儿,道:“熊蕊蕊的学校在大学城里,附近网吧无数,有必要跑那么远吗?”

思忖片刻,闫思弦又问道:“视频里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了吗?比如……跟踪熊蕊蕊的?”

冯笑香摇头,“没有,我和三位图侦组的同事,把熊蕊蕊到墨城后的行踪整个过了一遍,没发现有人跟踪,不过……毕竟是赶上学校开学,大学城里人很多,很乱,几乎无法用视频排查跟踪者。”

“明白了。”闫思弦转向吴端道:“看来有必要去一趟熊蕊蕊的导航目的地,看看那儿有什么特别的。”

吴端点点头,又道:“对了,上午我和小闫筛查熊蕊蕊的一些信件时,有一个发现:

熊蕊蕊在给笔友写的信中提到,她有点害怕,因为有个人盯上她了。

她不知道那人是谁,只知道是嫂子李洁玉娘家的一个亲戚,一个30来岁的男人——她觉得可能是嫂子的堂哥或者表哥之类的人。

具体情况是:在李洁玉精神失常后,她的娘家人曾经几次聚众到熊蕊蕊家闹事讨说法,熊蕊蕊曾经被这个男人恶狠狠地盯过,用她自己信中的话来说,她觉得这男人’就是冲我来的,全程只盯着我,我回屋以后,从窗户往外看,还是看到他盯着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紧张过度了’。

我觉得可以围绕李洁玉娘家三十来岁的参与过闹事的男性展开调查。”

吴端看向闫思弦,意思是他已经说完了,有没有需要补充的。

闫思弦起身,“那就听吴队的安排,把李洁玉娘家人整个过一遍筛子吧,凶手作案动机暂时不清楚,暂时只能广撒网。”

等众人都出了会议室,进入忙碌的工作中,吴端低声问闫思弦道:“你也一点办法没有?”

闫思弦笑笑,“怎么?想让我给你开小灶?”

不等吴端的白眼翻起来,他伸出两根手指道:“就两种可能。”

“哦?”

“要么熊蕊蕊倒霉,遇上一个类似烟疤那样无差别杀人的变态,要么凶手是有意选择她。”

“你这……”吴端斟酌了一下评价用词,“说了等于没说。”

“别急啊,我要说的是,我倾向于后一种情况,而且,这可能是个处女座的凶手。”

“怎么个复杂法?”

“既杀人,又看不得别人受折磨,算不算情绪复杂呢?”

吴端满脸困惑,闫思弦便问道:“抛开你了解到的法医学知识,你觉得但从字面意思来看,服用安眠药过量死亡,这是不是一个……呃……一个相对不那么痛苦的死法呢?”

吴端:“那也只是字面意思,真正服用安眠药死亡的人,很痛苦的,他们要……”

“我知道,我知道……”闫思弦做了个伸手向下按压的姿势,“我说了,你要抛开法医学知识,抛开刑侦知识,但从字面来看,它是不是比什么勒颈、刀刺之类的死法好很多呢?”

“好像是。”吴端点头。

“那就有意思了,”闫思弦道:“你很难想象凶手逼迫被害人大把大把服食安眠药吧?在这种要命的逼迫下,受害人一定会反抗——反正都要死了,总要挣扎一下吧?

可是受害人身上只有轻微的束缚伤,未见到威逼、抵抗伤。

这说明临死前她不曾挣扎求生。

所以,我搭建的案发场景是:凶手通过下药等手段,令被害人服下少量安眠药,在被害人陷入昏睡后,再帮其服下大量安眠药。

是不是很麻烦呢?在受害人丧失反抗能力后,直接勒颈、割喉,或者刀刺心脏之类的,不是更方便吗?凶手选择了相对体面、干净的安眠药。

我看,咱们这位凶手,不仅宅心仁厚,或许还是个洁癖。

还有烟疤,烟疤是在人死后烫上去的,凶手的确看不了别人受苦啊,你说怪不怪呢?”